市劳动就业工作要点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2/7/2
市劳动就业工作要点
市劳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的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全面建设民生工程为重点,以提高落实能力为核心,强化工作的集约化、规范化、精细化,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的就业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一、招商引资工作
(一)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实施责任分解,强化服务,加强调度,完成引进内资390万元人民币、外资20万美元的任务。
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就业再就业责任目标管理
把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3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500人(其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等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政府及街道社区,健全就业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严格执行《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三)全面实施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制度
加大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的实施力度,把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与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以及劳动用工年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促进劳动用工登记手续办理进度。年内用工单位登记办证率达80%以上。
(四)抓好流动就业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完善督促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健全各项基础台帐,确保检验率达95%以上。
(五)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制定全年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发展计划,定期审核,强化督促检查,推行持证挂牌上岗制度,积极鼓励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活动。全年开展劳动力市场集中清理整顿活动4次以上。
四、再就业工作
(六)积极促进组织起来就业
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就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发展各类非正规就业组织,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活动,建立“一站式”审批审核制度,健全社区组织起来就业优惠政策兑现台帐,确保符合条件的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能够及时兑现享受优惠政策。当年新认定组织起来就业实体100个,带动就业1000人。
(七)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步伐
加大对创业基地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定期对各县区园区(街)建设进行专项考核,兑现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创业基地要设立服务中心,为入驻基地创业人员提供税务登记办理、落实优惠政策、人员招聘、用工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对于已建成的创业基地,要健全和完善入驻创业基地人员享受扶持政策的基础台帐,确保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直接惠及到个人身上。进一步落实创业基地扶持政策,切实做到“四有”,即:有园、有人、有业、有服务,真正把创业园、创业街建成培育小企业、小老板的“孵化器”,成为我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到底,要建立一个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县区要分别建成一个标准化的就业创业基地或再就业一条街。
(八)切实抓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
全面推进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社区审核、推荐“一站式”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贷款申请者的个人信用档案库,着力抓好贷前、贷中和贷后的跟踪服务工作,降低代偿率;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万元。
(九)推进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加大《再就业优惠证》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应发、尽发。开展一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清腾岗位活动,安置一批就业困难群体从事后勤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免费职介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推进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促进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五、社区指导工作
(十)夯实社区基础管理
健全协理员业务考评机制,强化责任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其实际操作技能;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合理设置岗位,充实人员力量,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细化分工协作;利用《就业网》,实现全市街道社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扎实推进社区工作实务和工作日志制度,健全各项基础台帐;进一步完善科以上干部包社区的工作措施。做好劳服企业产品质量评优的推荐、指导工作。全面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信用区社”创建活动。指导社区平台做好小额担保贷的初审推荐、组织起来就业的推荐申报和创业培训学员开业后的跟踪回访等工作。年内建立“充分就业社区”80个、“信用区社”40个。力争每个街道都要有工作亮点。
(十一)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依托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深度挖掘社区季节工、计时工等弹性就业岗位,开发一批适宜于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社区服务岗位。完善鼓励促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的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全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7500个,其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1500人。
(十二)加强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建设
开展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实效检查活动,对于已成立的劳务型服务公司要发挥应有作用,对辖区内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群体要全部实行托底安置,并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政策;对尚未成立劳务型服务公司的街道要督促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加快工作步伐,确保上半年落实到位,使其真正能够达到消除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的目的。年内对于困难就业人员较多的街道要建立劳务型服务公司,新增吸纳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000人。
(十三)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分阶段的明确援助对象的政策界限,援助对象要逐步向关闭破产企业失业职工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转移。启动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开展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跟踪回访活动。建立社区困难就业人员跟踪服务档案库,为每一位困难就业人员量身制作就业援助计划书,对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体要实行跟踪管理服务,直至通过托底安置就业。年内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社区要达到100%。
六、职业介绍工作
(十四)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严格按照劳动力市场“新三化”建设标准,要在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软硬件均达标的基础上,实现互连网,形成全市职业介绍一体化、信息使用一网通、就业服务一站式的工作模式。建立劳动力市场岗位银行,加强《就业服务卡》的发放与管理,不断充实人力资源库。市级劳动力市场每月要举办一次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会,同时要积极推进招聘活动向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延伸。全面开展“一对一”的新型就业服务模式,年内开展职业指导4000人,成功就业3000人。
(十五)推进职业介绍工作
全面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建立全市破产计划项目的国有企业需要安置人员档案库,有针对性的制定就业服务方案,促进服务对象尽快实现再就业。启动实施“企业用工会员制”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近来的工作方式抽调专人、主动上门,在跟踪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吸纳就业的同时,盯紧新建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对于用工数量较多、优先吸纳困难就业群体的用工单位,为其量身订做包括用工招聘、职业培训、社会保险接续、劳动事务代理、优惠政策兑现等一整套的全程就业服务模式。全年发布有效用工信息1000条就业岗位2万个,直接开展免费职业介绍3000人。加强与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联系,定期召开劳务输出专场招聘会。组织劳务输出600人。
(十六)扩大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规模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和客户回访制度,针对服务单位需求,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开展定向培训与定向服务,满足代理单位的各种用人要求,提高派遣成功率。加强与代理服务部门协调沟通,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在抓好矿业集团、供电公司等大企业的代理派遣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民营企业、工商个体户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逐步使代理范围向灵活就业人员延伸。年内新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1500人。
七、培训工作
(十七)扩大创业培训范围
将创业培训对象扩大到城乡各类劳动力,定期开办不同类型的创业培训班(青年创业班、妇女创业班、返乡创业班等),加强对各教学点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教学流程,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全年培训创业学员1200人,开业成功率达50%以上。
(十八)强化创业后续服务
全面实施专家咨询服务、项目推介、小额贷款、跟踪回访等一条龙的创业培训服务模式,联合有关部门,集中为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对成功创业者及时提供档案管理、社会保险接续以及推荐聘用人员等“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创业项目金点子”征集活动,设立服务热线,不断充实创业项目库。依托专家志愿团、创业者协会和创业典型等带动措施,进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启动实施“百家创业带动千人就业”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0多个创业成功者,开发出上千个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学员培训后三个月内电话回访率达到100%,创业成功学员跟踪服务率达到100%。
(十九)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培训补贴的导向作用,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意识培训和技能培训,统筹做好新生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的培训工作。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进一步密切与用人单位沟通与联系,加大破产、改制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劳动力职业技能;建立一个标准化就业实训基地,大力开展“定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推行培训后就业承诺服务制,确保人员培训后及时就业。全面实施“职业培训帐户卡”制度,使培训与就业实效挂钩,推进培训补贴政策的落实。以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为抓手,建立用工登记、培训鉴定、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执法检察五方联动机制。
八、转移就业工作
(二十)进一步强化转移就业工作职能
进一步完善促进转移就业工作的目标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和督查体系,推进目标落实。全市新增转移就业2.2万人,其中有组织转移就业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34万人。
(二十一)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更加适宜于我市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