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晋星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2/3/29

新农村建设晋星工作计划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县级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分析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和趋势作出的新部署,是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抓手,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总体要求,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设施完善、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6个方面设置了23项指标,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实行千分制评定考核,通过对所有建制村实施评星定等、晋星升等等量化考核,实现新农村建设工作由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由一般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提升农村整体水平。

按照全市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工作总体部署,我县已全面完成了评星定等工作,全县123个村共评定五星村1个,占全县村总数的0.8%;四星村5个,占4%;三星村24个,占19.5%;二星村63个,占51.3%;一星村29个,占23.6%;无星村1个,占0.8%,共计252颗星,平均每村2.05颗星。为了把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建立起星级管理长效机制,从评星定等实际出发,特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晋星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总体要求,深化新农村建设“十百千”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晋星计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增分、晋星措施,明确责任,推进各村增分、升等、晋星,确保新农村建设梯次推进,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逐级申报,有序实施。星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晋星程序,各乡镇、村要分别制定新农村建设晋星计划,稳步、有序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梯次晋星,整体推进。各村原则上逐级晋星,围绕晋星计划,由无星村到一星村、二星村、三星村、四星村、五星村依次升等,整体推进。对个别发展快、增分高的村,也可越级晋星。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各乡镇、各村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制定并认真实施晋星计划,加强动态管理,促进发展。

4、措施保障,项目支撑。各村制定晋星计划,要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实事项目,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确保增分、晋星目标的实现。

5、广泛参与,多方联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形成新农村建设广泛参与、多方联动的局面。

二、晋星目标和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到全县123个村计划晋星150颗,全县建成五星村10个,达到建制村总数的8%;建成四星村40个,达到建制村总数的32%;建成三星、二星村73个,达到建制村总数60%,全面消除无星村和一星村。总体目标是:全县每个村在现有基础上每年至少增加35分,三年晋升一个星级等次,使全县每村平均得星由目前的2.05星提高到3星以上。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乡镇,可高点定位,自我加压,争创四星级乡镇。

全县计划晋星50颗:四星升五星2个村,三星升四星10个村,二星升三星23个村,一星升二星14个村,消除无星村1个(村名单附后)。目前已达标为五星村的金渠镇红星村要继续巩固提高,不断提升档次,争创六星村。

未列入晋星计划的村,要对照星级评价标准,制定增分计划,落实增分项目和措施,努力提高分值,为晋星升等积极创造条件。

三、晋星措施

1、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突出位置,狠抓产业发展。要按照“果畜富民”战略,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的关键和核心,县农业局及各乡镇要按照全县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围绕猕猴桃、肉奶牛和优质粮三大主导产业,因村制宜,加强指导,力争做大做强,做成品牌,为农民增收夯实基础,使农民真正感受到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带来的实惠。

2、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县发展计划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发办要以中央一号文件的落实为重点,加强协调指导各乡镇和村围绕农田水利、农田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保基础建设及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等项政策的落实,抓好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县科技局要认真实施“62315”科技创新和科普惠农“三个一”工程,不断提高科技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农业竞争力,为农民增收及新农村建设晋星升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3、以改善农村环境为重点,认真抓好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和村庄治理。县建设局要严格按照各村村庄建设规划,加强指导,协助镇、村两级严格按照规划,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新村建设;在旧村改造中,县林业局、农业局、国土局、文明办、环保局、农发办要指导各村要立足村情实际,以创建文明生态家园为载体,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五化”、“五通”、 “四清”、“三改”为切入点,结合各自特色,按各村的旧村改造方案,认真抓好实施,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在环境治理上,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人员,保障资金,认真抓好村容村貌治理,为晋星升等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

4、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县委组织部、县发展计划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要按照“八室两市两栏一站一场”的要求,以完善村级公共、公益性设施配套为重点,指导各村不断加强村级阵地建设、卫生室建设和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各类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农村要逐步形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局面,进一步遏制农村因病返穷现象的发生。同时,县财政局、农业局、教育局要积极落实良种补贴、“两免一补”等各项惠农政策,通过晋星升等工作的开展,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开展。

5、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农民素质。要大力开展农民“五教育五创建”和“五进”活动,县文明办、县综治办要指导各乡镇和村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平安村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农民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增强发展意识、效率意识和竞争意识。同时,县人事、农业、民政、科技、文广、司法等部门要依托现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农业科技、法律知识等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实用人才、乡土人才的培训,使其脱颖而出,成为致富能手。通过星级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使每个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现代农业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就业能力和致富本领,做新型农民。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民主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基层办、县民政局要按照“五好两公开一满意”的要求,结合村“两委”换届,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坚持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完善村民监督机制,促进民主管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7、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把资金和项目向有晋星任务的村倾斜,进行扶持。同时,县上将列支1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对今年有晋星计划的50个村进行奖励,经年底考核完成三星升四星、四星升五星的村,每村奖励3000元;完成无星升一星、一星升二星、二星升三星的村,每村奖励1500元。各乡镇、各村也要积极招商引资,吸纳民间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确保增分、升等、晋星工作顺利开展。

8、继续实行联点包抓帮扶制度。采取“县级领导联点,部门帮扶,乡镇主抓”的工作机制,对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工作进行抓建。由10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包抓10个乡镇和10个晋星村,县级部门联系包抓50个村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工作;包抓晋升四星和五星的12个村的县级部门(单位),要明确领导和干部,组成联系组,定期驻村包抓;其余38个有晋星任务的村,由各乡镇确定一名领导任组长,抽调政治素质高、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2名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包抓;未列入晋星计划的73个村,由各乡镇确定1名干部,对照增分计划和措施,指导村上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增分任务。

9、严格考核奖惩。根据眉办发[]19号文件精神,县上将把星级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县委组织部、县基层办和乡镇党委要将星级管理作为村干部特别是公选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列入日常管理,与工资相挂钩,进行严格奖惩。

四、实施步骤

1、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晋星计划(7月1日-7月10日)

各乡镇要立足本乡镇实际,紧密围绕全县晋星计划,分解任务,指导各村依据现有的基础星级等次,按照《宝鸡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设施完善、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6个方面23项指标中,逐项对照,结合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和突破口,进一步修订完善增分、升等、晋星计划和措施,量化各类增分、升等、晋星指标,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增分、晋星计划落到实处。各乡镇和村的增分、升等、晋星计划和措施以及乡镇包抓名单,必须在7月10日前,经乡镇党委会审定后,上报县新农办备案。

2、张榜公示,接受监督(7月11日-7月20日)

各乡镇和村要将制订的增分、升等、晋星计划和措施作为政务、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乡镇统一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样表附后),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晋星升等的热情,促进星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认真组织,抓好落实(7月21日-11月10日)

各乡镇和村要紧密围绕各自的增分、升等、晋星计划和措施,广泛宣传增分、晋星的意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晋星升等工作;各工作组要深入实际,排除干扰,紧密配合村上的中心工作,围绕晋星升等目标,驻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按照各自的措施,抓好落实,尤其是承担建设项目的村,要认真组织、抓好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4、总结验收,晋星升等(11月11日-11月30日)

各村要按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理完善各种资料,对照各自增分、升等、晋星措施,逐项检查完成情况,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写出申请验收报告,报县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