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卫生工作思路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3/9/16
卫生局卫生工作思路
县卫生局卫生工作意见,是全面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编制启动之年,在这一年里,我县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主线),实施“两大工程”(即:实施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卫生行业形象提升工程),确保“三项安全”(即:确保医疗、食品、公共卫生安全),紧抓“四个重点”(即:紧抓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卫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个重点),做好“五项工作”(即:做好卫生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中医、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一、围绕一条主线
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中心工作,在准确把握国家医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明确医改阶段目标和实施步骤,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书”,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在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与特色相结合,在确保与医改总体方向协调一致前提下,积极探索改革措施,形成卫生新亮点。
(一)扩大基本医疗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受益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合理规划住院补偿和门诊统筹基金,提高农民受益水平。要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到城乡全体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新农合补偿封顶线不低于6万元,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乡镇卫生院、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外公立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省、市标准要求;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将15种甲类病种全部列入补偿范围。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抓好药物采购配送工作。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从今年起,全县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内的药品,不得再购进目录外药品,从严控制临时用药。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抓紧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测算,下半年全县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要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定增补品种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外的医药费用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按省、市要求,加强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筹好药品的价格、质量和供应等各个环节。要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和掌握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促进合理用药。要制定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及使用零差价销售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要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基本用药常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基本药物制度,让群众逐步接受使用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形成科学合理的用药习惯。
(三)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抓好县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完成南口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建设扫尾工程,认真实施污水处理和环保设施综合整治项目。要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体制改革,继续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贯彻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年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所能力建设,为村卫生所配置简要急救设备,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继续开展千名医师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开展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责任制考核,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四)抓好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公共卫生均等化。认真实施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的落实。到年底,要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50%,农村达30%;儿童系统管理率和孕产妇管理率达85%以上;65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60%,农村达50%;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全县人群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与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55%;第一类疫苗接种率巩固在90%以上。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上半年要完成8~15岁儿童乙肝疫苗第三针补种任务;完成全县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服用率达70%以上;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政策,全县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继续为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以防治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农村妇女常见病免费检查;继续为城乡低保妇女进行妇科病免费检查。积极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以二级预防为重点,加快全县产前诊断技术网络建设,加强出生缺陷早期干预。对全县20%农村孕妇和城区低保孕妇实行免费产前检查,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继续抓好农村改厕工程,积极协调农业、建设等相关部门,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100户改厕任务。
(五)加强乡镇卫生院监管,提高卫生服务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指导服务中心机构建设,尽快配齐人员、设备,完善各项服务制度,肩负起乡镇医疗机构服务指导、资产监管、招投标监督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责。从开始,要在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原来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转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现有在编在岗人员数,将其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实行全额拨款的前提下,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在调整新增乡镇医疗机构人员编制75名的基础上,新增录用一批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以充实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
二、实施两大工程
(一)实施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我们要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民生工程作为大事、实事项目,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实行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目标管理,加强督导,明确责任,分级负责,落实任务,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卫生院改造建设为契机,强力推进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设备更新,重点抓好县医院新建住院病房综合楼项目、南口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楼项目和高唐常口、光明各布、万安福匡3个村卫生所改造工作,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实施卫生行业形象提升工程
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提升卫生行业形象工程,着力开展服务与质量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品牌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务求实效,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集中、制约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认真部署抓好新一轮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抓好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和行业优质规范服务以及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相关制度的落实,深入治理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和卫生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落实医德考评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卫生绩效考评,确保省、市下达绩效考评指标的完成。继续开展政(院)务公开和其它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制度和举措;继续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力争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进入和保持市、县级文明单位,全行业作风评议位居全县前列。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和加强卫生宣传工作,搭建宣传载体,灵活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把卫生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宣传出去,把卫生系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出去,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卫生、关注卫生、支持卫生,为卫生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氛围。
三、确保三项安全
(一)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继续开展“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根据卫生部关于临床路径技术指导文件要求,积极导入和完善质量效益管理模式,规范相关医疗项目临床路径的应用管理,将常见的诊疗与护理工作标准化,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制订和完善医疗质量考评体系和绩效管理考评体系,督导各医疗机构建立院级、科级和医务人员自我管理的三级管理体系,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各项质控措施得到全面的落实,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投诉制度,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作用;要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增强医务人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卫生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围绕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以及信息统一发布等6项职能,抓紧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推动餐饮业整体水平提高;加强卫生监督所执法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及车辆装备;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继续完善案卷评审制度,细化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权力运行,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制;要全面推进餐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