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1/2/14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意见

为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缓解中心城市交通压力,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性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轮渡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城市公交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树立公交优先就是人民大众优先、公共服务优先、公共利益优先的理念,在现阶段形成以大运量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它公共客运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多功能、一体化、现代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高效、通畅、舒适、便捷的新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达到以下目标:

1.公共汽电车平均运送速度达到20㎞/h以上,发车正点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城市公交可达时间不超过50min;

2.公共汽电车交通覆盖率按车站服务半径300m计算,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

3.城市公交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

4.城市公交线路网密度中心区达到3km/k㎡~4km/k㎡,边缘地区达到2km/k㎡~2.5km/k㎡;

5.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不少于15辆标准车,公交车总数达到4220辆标准车(按末市市区人口281.29万人测算);

6.停车场按国家标准(200㎡/标准车)设置,新增用地1013亩;

7.公交车辆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新增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ⅲ标准,减少空气污染。

三、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府投入,加快车辆购置和场站建设

1.将城市公交投入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5%,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提取10%专项用于公交换乘枢纽场站建设、公交车辆更新购置、公交科技进步投入。

2.严格规划建设公交场站。对租用农民土地所建的临时停车场,符合城市规划的采取政府征收、划拨方式;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作为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营运管理水平

1.对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行成本规制管理。即:在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范围和建立单位成本标准基础上,确定各种财政补贴额,使企业补后规制成本利润率达到一定水平。同时,把补贴与企业服务指标、成本控制水平相挂钩,促使企业精打细算、降低成本、提高营运管理水平。

2.建立公交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公交职工年均工资不低于市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保证公交职工队伍稳定。

3.结合城市规模、人口、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确定票价,并在一定范围内打折优惠,实施低票价,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市民出行首选公共交通,有效缓解城市道路拥堵。

4.加快公交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智能交通系统,尽快完成公共交通出行查询系统,车辆运行显示系统、运营调度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运营管理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责任分解

市城乡规划局

对新建和改建道路红线宽度在50米以上(含50米)或有条件道路,规划设置公交专用道;在城市开发区、大学园区、大型公共场所以及大型居民小区规划配置公交场站设施,公交停靠站根据公交线网规划覆盖客流通道,以保证城市未来发展主要区域公交需求。

对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出租车服务中心等城市公交项目用地严格控制,用地变更严格履行规划调整法定程序。对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编制《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并做好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工作和年度项目计划、城市公交停保场站建设规划,完善项目审批手续。

对城市公交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运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引进快速公交运营系统,尽快建设brt1号线;优化线网结构,开辟和调整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辆;加强公交企业经营、服务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交智能化发展。

市财政局

将城市公交发展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建立规范的公交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企业成本和单位成本标准;对公交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评价,建立规制成本下的补贴、补偿和补助机制,保证公交企业补后规制成本利润率达到6%。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城市公交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依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对分年度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时核准、备案和上报、批复。那一世范文网

市国土资源局

优先安排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公交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等项目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整流站、车辆保养场等项目按照划拨方式供地。不得改变用途。

市物价局

合理编制公交票价方案,协助省物价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公交票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将公交专用道、出租车停靠点和快速公交道路等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与城市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在不设置公交专用道的路面距路口100米处拓宽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

市交警支队

减少对公交车的通行限制,设置公交优先交通信号系统,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公交专用道监控系统并有效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企业提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政策指导,对公交企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以及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市加快城市公交发展领导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为规划、交通、财政、发改、国土、物价、住建、交警、人社、公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

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激励评价机制,督促协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公交主管部门要与领导组成员单位建立城市公交协商制度和联动机制,及时解决涉及城市公交发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