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6

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第4页

教育经费的体制。
采取特殊措施,加快发展边远贫困牧区、山旱区教育。解决好边远贫困牧区、山旱区学生辍学问题,确保义务教育的普及。
第二节 优化学校布局,加强示范性学校建设
把旗蒙中建成盟级重点民族中学。把旗一中建成盟级优质高中,旗职业中学建成盟级示范职业高中。把旗民族幼儿园建成自治区级示范骨干园,旗幼儿园升级为盟级一类甲级幼儿园,建成自治区级示范骨干幼儿园。到,全旗学校总数稳定在40所左右。
第三节 充分重视人力资源开发
全面实施人才开发工程,把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大胆创新培养选拨任用制度,健全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社会评价系统。营造用好、留住、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的体制环境。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尊重爱护人才,在全社会形成爱才惜才,求贤若渴的用人氛围,充分调动各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进人才和引进智力并重,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创新引智方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才尽其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格局。
培养具有科学素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完善职务职称评聘制度,落实人才待遇政策,切实做好人才培养、引进、评聘使用工作。在充分发挥旗内各级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外部人才和智力引进力度。
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造就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测评体系及其上岗资格认证体系,培养造就适应国际竞争的、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队伍,高度重视优秀领导人才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的培养建设,扩宽渠道,不拘一格,务求选拨工作有新突破。积极选拨和使用一批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妇女和党外干部,努力造就一支适应跨世纪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
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科技队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开发农村牧区人才资源,造就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牧区人才队伍。

第十章 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科教兴旗”,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知识和人才,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要确立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新观念,确立科技与经济结合,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国家机关为技术创新工作协调服务的新观念,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在乌拉特中旗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科技发展规律要求的技术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到产业化有较大突破,全旗科技对农牧业的覆盖率达40%左右,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5%。
第一节 加快科技推广与应用
抓好农业种植和现代科技示范建设,促进农牧业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旗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重点试验推广新品种引进、集约化设施技术、生物技术、节水技术、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包装技术、信息技术等,力争在发展优质高效农畜产品方面取得突破,为加快我旗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提供经验。同时,在科技示范、科技推广、科技普及、技术创新、企业制度、观念、机制及管理上,不断探索高科技示范经验,树立全新农牧业科技产业形象。
第二节 加大科技引进与合作力度
实行国内合作与国外合作并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尽快掌握机遇,引进国内外生产要素开发我旗资源,嫁接我旗企业。特别要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实行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相结合,引进国内外与吸收旗内相结合。靠环境、事业吸引人,靠待遇、情感留住人,培育和引进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在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围绕农牧业产业化,支柱产业培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
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兴牧,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坚持把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技进步摆在科技工作的优先位置。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牧业,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牧业。要大力推进种植业、农区养殖业、优良品种、耕作方式、规范栽培、科学施肥、速生丰产、科学养畜、饲料开发、病虫害及疫病综合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提高成果转化率和规模效益。
积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旗属企业、乡镇企业通过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技术依托单位。鼓励支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制定实施相应的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
第三节 营造技术创新环境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进一步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宣传科技人员“求实、创新、奉献、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要继续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五篇 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章 人口?资源?环境

第一节 控制人口增长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全旗低生育水平,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生殖保健工作和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老年公寓、敬老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发老龄产业。到,全旗总人口控制在14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第二节 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依法加强土地、矿产、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护耕地,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垦复,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全旗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重视矿产资源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减缓耗竭性资源的消耗速度,推行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发展气象、地震和测绘等事业。
第三节 加强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荒山造林,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对公路、河渠、堤坝沿线进行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建设“绿色通道”。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防止乱采滥伐等工作。采取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个体承包等措施,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到,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退耕还林还草55万亩。
第四节 保护治理环境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制度,实行排污总量控制。把防治工业污染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重点在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使工业污染排放达到规定的标准。加强水资源保护,抓紧治理水污染源,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控制有机物排放量。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监测,重视防治乡镇企业污染源,以及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带来的农村化学污染。开展环保教育,完善地方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第六篇 改善人民生活

第十二章 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努力开拓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初步建设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样化、保障制度规范化和管理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多渠道扩大就业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力度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公有制就业和季节性就业等就业方式。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在职和再就业培训力度,提高职工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继续实行自谋职业的小额信贷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推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第二节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依法扩大养老保险范围,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农村养老保险的运行,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费用分摊机制,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农村牧区救济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
第三节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发展社会福利、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的监管。重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发扬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动员各方面力量对口支援,扶贫济困。

第十三章 增加居民收入 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全体人民充分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制,合理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牧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改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一节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采取大力发展服务业,多渠道扩大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措施,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机关公务员和由财政开支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以及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