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2/6/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第2页
责任务和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政务、党务、村务公开,让普遍党员、群众享受到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制度。(三)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服务协调功能,善于通过启发教育、民主协商、示范引导等方法开展工作,自觉运用法律、经济、政策等手段解决问题。深化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加强乡镇服务中心和村级代理点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社区事务代理中心,规范服务范围、运作方式和操作程序,整合办公场所、人力资源、站所职能和服务方式,健全内部制约、工作协调、联系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和双向考评机制。
(四)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乡镇、村党组织要根据本规划,确定“三级联创”活动年度目标,强化创建措施,增强创建效果。在“三级联创”活动中全面推行“双向承诺”制,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村委会和共青团、妇女、民兵、调解等组织建设,加强区涉农部门、乡镇站所、农村中小学和乡镇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根据其职责任务探索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三级联创”活动考核评价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把落实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双向承诺”的兑现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的同时,探索运用民意调查的办法。区里每两年对创建活动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将“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关责任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任用考察时,要将创建活动考核情况写入考察材料。对经考核确定的工作薄弱的乡镇、村,进行重点帮扶。
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建立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查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区里每年将组织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不少于2次的集中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视情通报,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并与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提高督查质量。各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形成1篇调研报告(汇编后送区委常委审阅),并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每年召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组会议不少于4次,领导小组成员每年到乡镇调研指导面要达到100%,到村指导面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区直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要联乡包村,每年进村入户4次以上。乡镇所有领导干部要经常进村入户。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区里每年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一次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年初下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的基础上,调整充实考核内容,合理设置分值,并从起,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运用民意调查的办法,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与干部考核任用工作挂钩的各项要求。
(二)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保障。要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区里每年对乡镇从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区管党费在使用上要向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倾斜。
(三)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照有标牌、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远程教育设备、图书杂志、信息网络、文件资料柜等“八有”要求,加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到“一室多用”。
(四)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不断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围绕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技能化、农民组织化、农业产业化和党务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办法。鼓励和引导基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和新经验,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符合新需要、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