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2/6/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五年再造一个黄山区”的战略目标,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抓手,以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和创建市级“先锋村”、“先进村”活动为载体,更新观念、强化功能、改进方法、提高能力,真正把组织保证和组织服务工作做到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地方去,做到基层拥护的地方去,做到群众欢迎的地方去,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中央提出的“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达到以下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有新的加强。使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更坚定、组织更坚强、作风更务实、制度更完善,真正成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到末,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基本达到省委提出的“组织体系健全、班子功能增强、党员素质提高、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有力”的目标要求。其中,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要发挥好示范作用,力争率先达到要求。市级党建工作“先锋村”、“先进村”在全市所占比例稳步递增。至,所有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基本达到“五个好”标准,全区继续保持“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称号。
——乡村干部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以区委党校、乡镇业余党校、村党员活动室为依托,每年对乡镇、村、组三级干部普遍轮训一遍;乡镇班子保持以40岁以下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大专以上学历达80%;村级班子平均年龄保持在40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7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20%;到,全面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目标。
——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有新的改善。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200名以上,其中,35岁以下党员占70%以上,妇女党员占28%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占70%以上;从致富带头人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00名,新发展党员中致富带头人占70%以上;新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600名、党员致富能手1000名;90%以上的中青年党员掌握2-3门农村实用技术。
——村级集体经济有新的发展。到,集体经济纯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10个,20-50万元的村30个,其余的村均达到5万元以上,杜绝“空壳”村,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每年新建、改建、扩建村级活动阵地20个,到,力争80%以上的村部面积不少200平方米,其中,党员活动室不少70平方米;力争80%以上的村建成先锋在线工作站(点),80%以上的村配备电脑并建成拥有1000册以上图书的“农民科技阅览室”。
——基层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进展。乡村政务、党务、村务全面及时公开,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普遍健全完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进一步健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无刑事案件的村达到95%以上。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要求,选配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乡镇全面推行“一推两考”,扩大党员推荐、干部推荐和理论考试、组织考察的范围;在村级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着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乡镇企业骨干、外出务工人员中选拔村干部。从党政群机关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和相对贫困、后进村任职,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继续从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建立和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派机制。推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乡镇党政正职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人兼”,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乡镇党政正职一般要任满一届以上。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每1—2年利用春节前后在农村基层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乡村干部学习理论、进村(组)入户听取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使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任职培训、任期培训和学历教育。区委每年举办1期村主要负责人任职培训或任期培训班,各乡镇党委要抓好村“两委”其他成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形势任务、市场农业、实用技术、政策法规等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岗位素质培训,着力提高乡村干部发展经济、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培养工程,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行乡村干部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
(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和对工作的激情,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等方法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进村入户、包村联户、民情日记、服务承诺、今日去向告示等制度。
(四)完善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报酬保障和增长机制,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统一打卡发放办法,逐步建立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任职时间较长、实绩比较突出的退职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探索建立工作报酬、社会荣誉、政治待遇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注重从乡镇优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五个好”乡镇党委书记中推荐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营造关心、支持和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健全基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民主评议、函询、诫勉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提高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四、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
(一)加大党员教育力度。坚持不懈地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等,突出抓好党章学习。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完善党员学习日制度,坚持开展党员冬(春)训,组织党员参加在乡村干部中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多层次培训基地(点),对农村党员进行大规模、专业化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农村干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实施“菜单培训”工程,由培训对象根据实际需要和兴趣爱好自由选择培训课程。探索建立党员中心户学习制度。
(二)严格党员管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等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村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把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做好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和处置工作。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其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或其他单位党组织。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可建立党组织或联络站,逐步构建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流动党员信息化网络管理。
(三)完善党员发挥作用平台。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到全面完成“十百千”行动计划(即创建10个“双培双带”典型示范村、100个“双培双带”科技示范基地、1000个“双培双带”科技示范户)。每年新确定一批“培”、“带”对象,建立帮带利益共同体。积极协调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向“双培双带”户提供信贷支持。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进无职党员岗位设置;组织开展农村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活动,引导和激励流动党员把家乡更多的劳动力带出去务工致富,把在外面掌握的信息、学到的技术和积累的资金带回家乡创业发展。建立农村党员发挥作用承诺制,并运用到“双培双带”、“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和“双向带动”活动中去。
(四)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乡镇企业骨干、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发展年轻党员,重视发展女党员,力争做到村村每年发展新党员。加强教育培养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组织开展农村党建带妇建、团建活动,扎实做好发展青年党员“推优”工作。全面实行和规范发展党员联名推荐制,试行预审和公示制,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对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发展新党员的村党组织及其所在的乡镇党委实行告诫制度,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五、建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
(一)完善村党组织设置。本着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调整和改进村党组织设置。在符合条件的村设置党总支和党委,打破区域界限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基地、协会或主导产业等设置产业党支部。理顺村党总支(党委)与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关系,形成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农民住宅小区或中心村为依托、以产业为纽带、以构建服务农民平台为重点、以发挥党员特长为保证、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开展农村社区党建试点工作,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教育和帮助村委会成员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自觉维护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村党组织要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村“两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