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2/5/26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为了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制度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为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纪,保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要把督促各股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结合学习贯彻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其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及重点工作,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同心同德锐意进取的政治氛围,努力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利益观。

(二)要把坚决纠正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工作予以认真实施。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见》,突出重点,抓好监督,自始至终抓好政府机关各种工程项目的监督,要跟踪到位,做到关口前移,防止出现不廉洁的人和事,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要以完善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建设为龙头,加强正确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一要继续推行“一岗双责”制度,细化责任分解、责任实施、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认真搞好年初部署、半年抽考、年终考核督查工作。二要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继续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以及省委省纪委重申的“五个一”制度(即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管单位领导有关党风廉政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做好事前和事中监督,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三要积极试行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四要落实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五要加强效能监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二、突出教育监督,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要把对党员干部坚强党性和优良作风的教育和监督,作为我局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实践能力、责任意识和党的纪律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二要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气。三要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引发的责任事件,必须追究责任。四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大力弘扬延安精神,革除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制度和维修工程等规定。五要充分运用意见箱和网上监督岗以及年度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民意调查、社会评价等渠道,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和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回复情况的分析、研判、回应和督导工作,建立健全对机关作风建设的动态监督,进一步发挥群众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三、营造崇廉氛围,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要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从构建惩防体系总体要求出发,紧贴我局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利用中心组学习研讨、领导干部讲党课、举办报告会、廉政讲座和培训班等方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与科学发展观、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⑴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⑵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监督检查。⑶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⑷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5)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标投标。

四、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局纪检监察办要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注重研究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规律,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强化业务培训,注重调研,增强工作预见性和责任感,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它党内法规,严守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