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第2页

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储备制度和出厂限价政策,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

(13)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推进整村扶贫,重点搞好新村扶贫、移民扶贫、产业化扶贫、社会扶贫、劳务扶贫等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步伐。着力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尽快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实行公告公示阳光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实效。做好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新村试点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4)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成紫坪铺水库、大桥水库灌区一期、武都水库等大中型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亭子口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继续实施都江堰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搞好已建成中型水库配套建设及末级渠系配套改造,加大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及病险水库整治力度,增加有效灌溉面积。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发展以灌溉饲草料基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抓好农村机电提灌和机耕道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实施以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为主的沃土工程和土地整理为主的“金土地”工程,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做到良壤、良种、良灌、良制、良法配套,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机制,形成政府投入引导、农民投工投劳、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

(15)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成果,继续实施红层找水打井工程,不断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高氟、高铀、高砷、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实现全省80%的乡镇通油(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大幅度增加建设投资规模,加快普及户用沼气和改厨、改厕、改圈步伐,积极发展养殖场和生活污水净化大中型沼气。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发展农村小水电,在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实现农村电气化。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设施,提升农村互联网应用水平,完善四川农经网等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力争“十一五”期间农村信息服务覆盖率达90%。大力发展户办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自我受益的乡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16)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保护好自然生态。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成片造林,力争森林覆盖率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加大困难地带植被恢复和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河道清淤,推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做好坡耕地改造和生态重点地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护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保护性耕作、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草原划区轮牧、湿地保护和沙化治理等工作。坚决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环境治理试点。有条件的地方,要正确引导农民对现有住房和设施进行改造,可以采取以奖代补、免费提供图纸和技术指导等方式给予支持。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加强宅基地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加强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开展危险区的避让搬迁工程。搞好农村消防工作。建立防灾责任体系,严密监测和及时预报险情,提高群测群防能力。积极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快小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集约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村容整洁。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继续实施“两基”攻坚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巩固和扩大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积极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教育差距。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强化农民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和守法规的新型农民。

(19)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试点步伐,扩大覆盖范围。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医药管理体系。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完善重大疫病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强化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0)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建设。积极构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文化市场体系,搞好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村文化室、村广播电视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送书下乡工程,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提供文化服务。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保护与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加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21)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各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灾民和特困户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

(22)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3)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促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在搞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促使乡镇政府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调整与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活动,实行分类管理。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排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承担、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努力化解乡村债务,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加大农村各类收费的监管和规范力度,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4)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向“三农”倾斜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加强诚信建设,改善融资环境,解决农户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农村经营大户、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为扶持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信用工具和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支农功能,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增强融资能力。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探索在县域内发展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全面实施金融服务“三农”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

(25)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逐步扩大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得到妥善安置。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扩大农产品市场营销,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放心粮油进农村工程,发展乡镇连锁配送超市和村社便民连锁“农家店”。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增强调控能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

七、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