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员人事培训教育工作安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3/6/18

市公务员人事培训教育工作安排第2页

试、考核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或者推迟一年转正定级。(五)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各区、县要认真解决目前因经费不足制约培训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把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依法保证法定培训项目得到落实。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毕业生就业岗前培训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财政确实暂时不能解决的,按照《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粤办发〔1998〕1号)规定,向用人单位收取培训费用。任何单位、任何培训机构都不准乱收费。(六)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培训教育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和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靠省将建立的师资库,市、县也要建立自己的师资库,实现培训师资资源共享。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保证培训机构健全、调整和充实人员,同时要抓好培训管理者培训,大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