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建筑业增长方式的转变,着力实施建筑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行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筑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全局,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和基本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营造依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劳务队伍的发展和建设。
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完善落实防新欠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应急处理机制,严格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及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研究有关地方在管理农民工方面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新的农民工信息管理模式,在部分地区推动实名制管理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省会级城市推广,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精细化管理;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劳务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做好劳务队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调查了解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企业结构调整,促进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促进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法规、政策,研究起草《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促进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继续抓好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执业制度建设,在许可程序上和工作方式上转变观念,提出改革措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研究完善工程咨询服务业市场体制;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发展,支持企业提高综合素质,在高端平台参与国际竞争;积极推进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市场认可的行业协会和专业化咨询服务机构,在行业内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修改完善工程勘察、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推进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完善企业资质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企业资质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完善资质网上申报审批管理体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降低行政成本;在继续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的同时,运用资质核查手段,加强市场动态监管,强化对企业资质条件和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资质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进行曝光,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目标,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完成由建设、监察、发展改革、铁道、交通共同推进的五部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普查工作,研究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办法》,推进交易中心的建设;尽快出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提高设计方案水平,保证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经济适用以及节能环保;研究制定专业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促进专业工程工艺水平,提高工业设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研究起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解决招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排斥潜在竞标人的问题。完善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代理机构基础工作,会同国家统计局研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五)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施工许可证制度的监管。底,正式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1月1日以后,按照不良行为信息公布制度的要求,转入常规的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整合建筑市场现有各类违规处罚监管系统,完善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信息平台,尽快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继续积极推进长三角和环渤海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完善功能,不断创新,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严格工程建设中法定建设程序,充分利用施工许可手段,加强工程建设监管,探索利用网络手段强化施工许可管理。加强合同备案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转包、靠挂行为。继续推行工程担保及保险制度。
(六)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构筑内外联动、安全高效的开放型建筑市场体系。加强外资建设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现状的调研,明确政策要求,按照国民待遇原则,规范外资企业管理,完成中国入世五年建筑市场发展状况的评估报告,深入研究《政府采购协议》,建立统筹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的调控和应对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搭建平台,实现对国内、国外市场的统一协调监管,对“走出去”企业组织经验交流,促进中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