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兴县工作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7/12/27
-质量兴县工作规划
县-“质量兴县”工作计划为确保“质量兴县”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146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质量兴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94号)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以质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
1、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类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8%以上。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企业持证率达98%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生产率达100%。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工业企业60%以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20%以上的小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基本消灭无标生产,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规模企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2、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优势产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60%以上。力争1个中药材(吴茱萸)示范基地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1个良种猪的繁育基地通过良好兽医规范(gvp)认证,1个生猪屠宰场通过haccp认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有机产品2个、绿色食品1个、无公害农产品6个。
(三)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重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其中优良率达35%以上。
(四)服务质量。主要服务行业(交通、旅游、医疗卫生、通讯、供电、供水、宾馆、酒店等)中的骨干企业适应国内市场竞争要求,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环境质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稳步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逐步淘汰产能过剩,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到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
(六)品牌培育。力争在大米、茶叶等优势产业中创建1个国家名牌产品,1-2个贵州名牌产品,争创国家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件。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培育和发展3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农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使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企业切实履行法定的质量义务,依法生产、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品牌培育,落实激励政策
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培育一批有较强集聚功能和辐射作用的品牌产品。选定大米、茶叶等行业作为争创品牌产品的重点扶持行业,做到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同时,落实质量奖励政策,提高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品牌的效应作用。
(三)加强企业引导,发挥核心作用
“质量兴县”企业是核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行业全面启动“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正确引导企业牢固建立以质取胜的竞争理念,大力推广应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认证,推动企业加强计量、标准等基础工作,开展节能减排,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鼓励企业采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不断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工业企业要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质量否决制度,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积极推进质量体系认证,努力争创名牌产品,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农业企业要从选种育苗到产品投放市场,严格质量管理,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筑施工企业要在勘察设计、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商业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进货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三包”规定,保证所经销的产品符合质量、计量要求,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服务行业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行业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四)强化依法行政,落实监管措施
1、规范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落实打假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以食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和以农药、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以及消费类产品(含家电下乡产品)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等活动。
2、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市场准入。(1)严格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强制性产品认证(3c)、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法查处无证行为;(2)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3)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和以产品、服务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无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特别是要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建立由政府负总责,形成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机制,做到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取得相应资质,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均进行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持证上岗。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全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食堂和县内的餐饮单位卫生符合国家要求。县内定点屠宰率100%。县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出口食品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进行管理,符合备案要求。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等全部退货或销毁。
(五)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
1、建立优势产业标准体系。围绕优质稻、油菜、烤烟、果蔬、茶叶、中药材、畜禽养殖等优势产业,搜集、制修订能够适应省内、国内市场需要的农产品《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初步建立起由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农业标准体系。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开展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
2、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做好原烤烟、油菜、苦丁茶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和实施好吴茱萸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项目的同时,围绕优势产业,积极申报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坚持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力争实现“实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标准化体系)、形成一个龙头企业、创立一个品牌、建立一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一个专业市场、组建一支高素质营销队伍”的目标要求。
3、建立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的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的农业投入品品种和目录。严厉查收农业违禁投入品,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高毒农药;以黔中果蔬生产检测批发中心等农产品交易市场为重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检测工作,杜绝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包装标识等的实施。同时帮助有条件的中心集镇农贸市场建立区域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市场,提升无公害农产品和畜禽产品价值,以此带动农民进行无公害化种植、养殖,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进一步带动产业的发展。
(六)加强质检机构建设,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依托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加大投入,升级组建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农产品、食品、化肥、建材等产品质量检测室,或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同时,利用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实施,督促、帮扶生产企业建立自检机构,全力推动形成以法定检测机构为主、社会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为辅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形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兴县的战略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质量兴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质量兴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年度计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各成员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计划、“质量兴县”联络员和“质量兴企”、“质量兴业”企业名单报送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局)。相关信息每季度上报1篇以上,7月、12月分别报送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传真:,邮箱:,联系人:。
(二)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评价奖励机制。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对质量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部署质量工作任务。县政府将质量兴县的目标任务纳入各乡镇千分制和部门百分制考核,定期对质量兴县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各部门对质量兴县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质量兴县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造成质量滑坡或质量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