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4/8/29

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意见

2014年全县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工商所: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促进履职到位,维护安全生产大局,现就全县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摆在重要工作位置
全系统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保持思想上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精神,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切实抓好系统内和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安全放心的工作环境、市场环境。要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抓安全就是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观念,把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基础,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机制,在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按各自分工配合抓,各部门依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局(所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工作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票否决制”。二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个落实”,使监管不出现空档,责任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三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重视程度,动态信息经常报,重大信息及时报,经验信息加强报,调研信息定期报,突发信息按规定报。四要严格审核把关,严格信息上报和对外宣传的审批程序,归口由局办公室审核和上报稿件。重大涉安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按程序和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五要组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执法不规范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促进履职尽责。六要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机关管理,确保系统安全
要利用局域网、政务公示栏、简报、板报、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强化机关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完善制度规范,提高办公区、宿舍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完善实行门卫值班、来人来访登记、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电子监控等制度,做好对本单位住宿区内外来人口、暂寄住人口、租借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特别是刑事治安案件发生。要抓好办公楼、宿舍区、公用库房(物业区)、机动车辆、文件档案资料、财务帐据、票证、现金和网络及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患防治,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重视网络安全,加强网络使用管理,对机房防火、防盗、温控、湿控、空调、电源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修,防止泄密、资料丢失、病毒侵袭等事故发生,对服务器存在的漏洞进行修补、规范防火墙区域规则设置,确保网上办公正常。
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教育监管
一是注重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教育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无小事”的理念贯穿到生产经营各环节。二是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坚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原则,凡涉及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坚持先审批、后登记,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安全、公共和娱乐场所、建筑施工、食品、药品、交通、旅游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从严把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三是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力的目标要求,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重点行业企业,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突出重点领域,加强专项治理
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道路交通、病险水库等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结合工商实际,一是进一步完善 “经济户口”,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其整改,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管理。二是加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力度,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交通运输、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作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重点行业,加强清理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无证无照经营产生安全隐患。三是配合企业关停并转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总体部署,加大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整治力度,积极参与对涉及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的安全执法和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外其他零配件或者不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违法行为,该查扣的查扣,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移送的移送,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铁路运输、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是要对市场领域安全生产新形势加强分析和梳理,结合创国卫集贸市场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对集贸市场安全开展综合整治。要督促市场业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内安全生产监管,对市场内商铺开展安全生产清理检查,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要对市场内明火、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加强引导,主动反映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六是促进行业自律,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六、加强防汛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汛期将至,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汛预案,保持通讯畅通,做好设备和物资储备。要切实加强机关和基层工商所防汛工作,定期巡视、检修,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漏水、线路老化、屋基异常等隐患,做好车辆、办公室设备、档案资料等保管工作,预防洪灾及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防汛工作,加强对市场业主等监管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防止汛期集贸市场等监管领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汛情发生后,要积极参与防汛抗洪工作,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集居奇等不法行为,发动市场业主做好货物流通工作,确保供应充分、物价稳定。要认真做好群众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障汛期群众的合法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