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推出十二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3/5/6

州推出十二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党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动员令。
昨日上午,在州党政联席会议上,州党委书记李学军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安排部署。他强调,要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的重大决策和规定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这既是我们的政治责任,也是各族群众的期盼和时代的要求。全州各级党政尤其是州四套班子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带头执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各族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李学军从十二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州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由所在办公厅统筹协调,避免在时间、地点上过于集中;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与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的地方去,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坚决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调研要围绕中心工作确定主题;调研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多方面查找问题、多层面分析原因、多角度提出对策。工作现场及会议室一律不摆放食品、水果、饮料、花草。不搞迎送,不安排专场文娱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就餐一律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
二要精简各类会议。坚持少开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泛泛而谈、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时间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合并或套开;坚持开短会,简化会议议程,注重会议效果,不讲套话空话,讲短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一般性会议时长不超过两小时;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频次,从严掌握以自治州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多通过视频会议部署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和层层开会;州直部门的业务会议,州领导一般不出席,确有必要参加的,由一位分管领导出席,其他领导不陪会;州直各大系统一般不召开半年工作总结会;岁末年初会议集中时段,州两办应加强协调,统一安排;州领导不得干预县市(口岸)自主决定召开的会议。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注重文件实效,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减少党政联合发文。文件能以一办名义印发的,不以两办名义印发;能以两办名义印发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能以便函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能通过电话、传真、内网处理的事项不印发文件;通过部门发文能解决问题的,不以党委、政府或两办名义印发;简报实行核准制,一个单位限用一个工作简报文头。各部门的会议简报、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州党办、政办。各部门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坚持发短文,尽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控制文字总数,力求短小精练;严格文件质量和时效,部门报送州党办、政办的拟发文件,须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法律法规关并签字、盖章;州党办、政办依据规范拟制发文,确保文件质量。
四要严控事务活动。州领导的活动,由州党办、政办统一安排;除自治州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外,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各类剪彩、奠基、首发式、庆典等活动,不得参加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庆祝会、表彰会、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五要规范警卫工作。除中央、自治区在伊召开的会议及中央、自治区领导在伊参加的会议外,自治州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安排警卫。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警卫制度,规范使用警用车辆,减少交通管制。非重大接待活动,不得用警车开道,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州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州领导参观展览、观看演出和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各种纪念日、活动日,新闻媒体可播发消息,一般不刊发署名文章、不安排电视讲话;州领导一般不接见演员、不照相。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自治州党委统一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外,自治州领导个人一般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为他人著作写序。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等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坚持规范化、优质化,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在接待上级领导时,在确保安全周到的同时,要准备好工作汇报,赢得支持;重视接待企业负责人,在接待过程中,要衔接好项目,力促发展。
九要强化宗旨意识。当前,加快发展的任务重、民生建设的任务重、维护稳定的任务重,农村人口多、贫困人口多、未就业人口多的基本州情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集中力量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积极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工夫、在推进重点工作上下工夫、在增强发展动力上下工夫,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要扎扎实实地抓长远、打基础、增后劲,老老实实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决不搞华而不实、沽名钓誉、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自治州和各县市向老百姓承诺的民生实事,一定要加大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向心力、公信力。
十要反腐倡廉。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令畅通;严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自觉维护州党委权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维护全州工作大局,对州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不折扣地贯彻落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财经纪律,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不得公车私用,不得超标准配备、装饰、更换、使用车辆,不得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强化法制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十一要坚持真抓实干。各级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州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激情干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科学谋划长远发展工作,研究解决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重大问题,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坚持实事求是,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努力弘扬新疆精神、践行新疆效率,率先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把心思放到为民造福上,把精力用在推动工作上,把工夫下到务求实效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研究制约加快发展的重大问题,逐个破解难题、逐个化解矛盾,特别是对一些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坚持全程跟踪、及时督促、狠抓落实。
十二要严肃纪律。对中央的规定,州级领导要带头执行、模范执行。各县市(口岸)、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办法。要加大对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确保规定执行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