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8/3/1

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创新,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一、“十一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计划实施情况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的一项工作,我县从起,借鉴全省试点经验全面启动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充分整合了救助资源,通过努力已建立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以及水电电视收视、就医等价费优惠政策的13项救助制度,基本形成了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一是城市低保创新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在省内首创了评审团票决制度,相继出台了《县城镇低保评审团票决制度》、《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次评审办法》,有效解决了城镇低保中错保、漏保、关系保问题。城镇低保保障线提高到了270元/月,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了150元。目前,全县享受城镇低保对象5053户,9984人;年发放低保金1300多万元。二是全面建立了农村村级社会救助评审团制度,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救助实施村级评审团民主评议办法的意见》,把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安居房建设、救灾款物的发放、慈善款物的发放、大病医疗救助等民政各项社会救助项目全部实行票决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与此同时,认真抓好了农村救助制度向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转轨,实现了农村低保的扩面提标。到目前止,已按全县农村贫困人口3.5%的比例,落实农村低保对象7839户,23354人,年发放低保金1200多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51元。三是强化了救灾救济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农村贫困人口及灾民的生产生活稳定。完善了以救灾救济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社会捐赠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实现了灾害救援高效、迅速的目标,出台了《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年来,共下拨救灾专项资金2681元,完成各类安居房建设1800户,救助灾民9.2万人次,妥善安排了灾民的生产生活,保障了灾民生活及灾区社会政治稳定。此外,扶持老区项目28个,下拨老区项目资金42万余元。落实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854人。四是五保供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全县有五保户5213人(其中分散供养4128人)。五保供养方式除保留了原有乡(镇)、村(居)、组三级供养外,五保供养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拨付,专户管理,五保年供养标准达到了1500元/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与此同时,以政府实事为契机,5年来共投资404多万元改(扩)、新建乡镇敬老院22所。目前,全县有敬老院22所,集中入住五保老人1085人,集中供养率逐年提高。五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到位。五年来,实施医疗救助20870人,发放医疗救助金额1782万元。出台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降低了救助门槛,提高了救助资金比例。六是慈善事业得到发展,成立了县慈善会,开展了“慈善天天一元捐”活动,接受社会各界捐款300多万元。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了支援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900多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落实
广泛深入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建立了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兑现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并逐年提高了优待标准。以深入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为契机,正常开展了对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扶持重点优抚对象奔小康,帮助优抚对象解困,宣传优抚对象典型事例,并着重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五年来,共下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7790万元,并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做好了对外作战参战人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人员的身份认定和审批工作,落实了他们的生活补助待遇,保证他们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与此同时,帮助重点优抚对象建设安居房500多栋,结合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出台了《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暂行)》,对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此外,认真做好退伍接待和安置工作,办理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手续共280人,安排公益性岗位350人。并不断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力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们从发展民主的大局出发,大力宣传贯彻《村组法》、《居组法》,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村(居)务公开、农村社区建设等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顺利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方式得到大力推行,村(居)民民主参与程度明显提高。二是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县100%的村(居)都进行了村(居)务公开,都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出台了《关于村级“两为主、一公开”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了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等重要位置,并列入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还出台了《村(居)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村级组织规范》,编印了《县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手册》,进一步促进了村(居)务公开制度的规范化。三是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我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试点实验县,并确定了网岭镇罗家坪等5个村为我县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第一批试点村,莲塘坳乡高楼村为株洲市试点村。农村社区均建立了“两委+协会”的农村社区组织模式,逐步完善了“八个一”为主体的社区基础设施,探索建立了社区服务模式。每个社区逐步建立了以室内影剧院、图书室、医疗服务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计生服务室、群众乐园、便民超市等“八个一”为标志的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中心,初步打造出了县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
(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是落实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并重的方针,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严格依法对各类社团组织进行登记和年检工作,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一道规范整顿社会团体服务和收费行为,促使我县民间组织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行政区划管理和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对市上坪、高枧、高和、大桥、钟佳桥、银坑等乡镇的撤并工作,对106国道沿线行政村设立了地名标识,完成了湘赣线、株郴线等行政区域界限复查和联检工作的编制,并建立了地名数据库,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三是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了集中婚姻登记,结婚登记合格率100%。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护了婚姻当事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县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同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登记做到规范程序、依法依规。五年来实现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四是认真做好城市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严格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五是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全面启动了殡仪馆建设工作,出台了《县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县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六是积极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五年来,完成福利彩票发行6450万元(其中连续四年福利彩票发行超过1000万元)。七是大力加强老龄工作,积极开展孝亲敬老年活动,努力探索机构养老服务的新模式。五年来,共办理老年优待证8500余份,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761万元。
(五)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以争先创优为目标,注重机关形象和效能服务,强化了队伍素质,提升了依法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一方面积极开展预安销号制度和绩效挂钩制度,干部素质与办事效率得到提升;另一方面树立了民政廉政形象,加强了民政资金监管,确保了民政资金足额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机关办公条件的改善,不断加强机关内部的软硬件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的手段。
“十一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得到了稳步发展,为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救助水平偏低,尤其是农村低保保障面窄,补助水平低,离应保尽保的目标距离较大。二是民政办公经费于人员配比不足,不适应目前民政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三是对于新形势下出现的民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手段,特别是****问题尤为突出。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根据民政事业面临新的形势和民政工作的职责,“十二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民众的工作职能,不断提高民政行政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今后五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懈努力,基本实现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民政工作手段化,进一步完善民政事业发展工作机制,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具体是:巩固和规范社会救助评审团机制,促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合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民间组织管理;强化优抚安置保障工作;增强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通过这些使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支撑条件更加完备,发展后劲更加坚实,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各项民政事业协调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以保障民生为宗旨,完善各项社会救助体系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制度,严格评审团票决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城镇低保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住院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确保应保尽保,适度提高五保年供养标准,完善敬老院内部建设和管理,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落实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待遇;加强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政策、扶贫开发之间的衔接对应,形成梯次保障结构;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边缘群体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而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2、加强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救助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措施。全面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应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通过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逐步完善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和灾情报送体系,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县所有的村(居)都至少保证有1名灾害信息员,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对农村灾后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投入。
(二)以发展民主为依托,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村级评审团票决机制,将城乡低保、农村安居房、救灾慈善款物分配、解困救济对象和特困优抚对象解困名单确定全部纳入村级评审团票决范围,严格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以社会救助评审团票决制为抓手,促进基层民主,落实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事议事权和民主决策权。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设村级规范化社区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村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立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村级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一起抓的思路,打造成县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同时,以农村社区建设先进村为导向,规范村级组织建设,不断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促进村民自治。
(三)以服务民众为目的,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1、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
进一步强化对群众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复退军人接待安置、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政策,并通过多种途径切实改善优抚对象住房医疗、生活难等问题,使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加快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发展,重点加大县光荣院硬件投入。建立健全退役士兵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推荐就业为主、鼓励自主择业为主要方向的多样化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优抚工作新情况,认真做好****接待和处理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勘界工作,开展行政区域边界检查,解决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加快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全面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葬主体工程建设和公墓建设)工作,有步骤的改革土葬,推行火葬。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和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
3、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努力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举措,逐步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以养老服务、孤儿养育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十二五期间,在乡镇要以敬老院为依托,进一步发展老年公寓,在城区要以县福利中心为主体,各社区为依托,逐步完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做到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同时要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强老龄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发展福利彩票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福利事业发展资金,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要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慈善天天一元捐”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捐赠和慈善救助活动,合理开发老区扶持项目,积极拓宽救济和扶持生产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努力争取领导重视,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完善民政工作管理的运行机制。依据民政法律、法规,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廉洁公正的民政执法队伍,实现工作方式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使民政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完善民政工作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快民政信息建设进程,促进管理现代化,在城乡救助、优抚安置、福利彩票、民间组织管理等方面广泛采用信息技术,在局机关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民政系统办公现代化、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使民政工作形成网络型及动态化的管理机制。
(三)夯实民政基层平台建设,健全民政队伍机构的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做到民政工作人手配齐,工作经费配足,各乡镇民政办按照10000:1的比例配齐配强民政办工作人员,并按照不少于上级民政拨款比例的2%配套安排乡镇民政办工作和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切实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民政干部业务培训,提高民政队伍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努力铸就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四)强化监管并重,建立民政高效廉洁的自我发展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行风建设。全体民政干部自觉做到“两个干净”、“三个不准”,即:做干干净净的人,做干干净净的帐;不准接受乡镇民政办到县城设宴请客,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的礼金礼品,不准优亲厚友违规使用民政资金。要平等相待民政对象,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四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请坐,一杯清茶请喝,一片诚心办事。二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对民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并建立内审监督机制,杜绝挤占、挪用现象,杜绝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了解民情,倾听民意。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听实话、摸实情、做实事,而且要敢于向党委、政府反映真实情况,使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
四、重点项目
(一)县社会福利中心扩建。县社会福利中心现有面积26亩,是敬老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三院合一的体制,有床位50张。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城市的扩容,人口老龄化步伐的迫近,现有规模明显偏小,必须扩建。为此,拟投资万元,扩建200张床位,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的新的社会福利中心。服务的主要对象为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五保户、社会弃婴和全县重点优抚对象。
(二)县老年福利中心。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大格局,拟在“十二五”期末征地150—200亩,投资6500万元—10000万元,启动建设。

县民政局
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