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育活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育活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司法厅:
根据内司电传[]24号文件《关于上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自查情况的总结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紧密联系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教育活动。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活动,并召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活动动员大会,将教育活动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干警,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各旗县市和所属二级单位,为教育活动的全面启动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按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活动的要求,我局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到今年司法行政工作一项重大政治思想任务,认真抓落实。三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全盟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活动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让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四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与执法规范化紧密结合,与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从而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责任意识,集中力量,自觉实践,务求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教育培训。我局确定了学习培训阶段工作任务,一是提出了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进行学习讨论,在每个学习专题结束后进行考试测试的意见。二是成立了教育活动办公室,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抓日程落实、抓活动创新、抓档案管理、抓工作督查、抓宣传交流等工作。三是建立完善了集中学习制度、学习考勤制度、学习交流制度、笔记撰写制度、补课制度、督查制度,对每位干警的学习、测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四是坚持突出重点,对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集中轮训,对重点执法岗位干警进行专门培训,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五是各旗县市(区)司法局、直属单位分别确定了一名联络员,及时向盟局教育活动办公室汇报反馈情况,保证了全系统教育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六是订购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问答》、《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辅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读本》,分发到每一名干警手中,开展了以集中学习为主,以自学为辅的学习形式。七是党组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参加讨论、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内涵和要求,并讲授心得体会。八是机关政治学习、支部党员学习活动同步进行,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名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必须在学习上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和讨论氛围。并在8月份,我局班子成员和监狱、劳教环节以上干部参加了由盟政法委聘请中央党校教授举办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讲座,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3、注重检查督促,落实五个“贯穿始终”。一是把领导带头学习贯穿始终。在整改阶段,要求领导干部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制定整改方案、带头征求整改意见、带头抓整改措施落实、带头承担整改责任、带头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把学习贯穿始终。结合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进行法治理念学习,进一步使我局系统干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三是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目标。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对所属问题采取设立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集中进行整改,公布整改情况。四是把整改提高贯穿始终,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制定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五是把宣传贯穿始终,将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总结经验、交流做法、推广典型和宣传整改成效上。通过树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学习好的做法,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取得的成效
1、创造性地开展“六个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人民警察执法行为。三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先期开展的公证、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四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和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五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落实司法部规定的“六条禁令”和自治区司法厅制定的“七条禁令”相结合,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六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圆满完成全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以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2、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地开展。一是通过“关注、关爱、关心”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易于群众接受,不仅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而且还促进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上半年全盟各地、各部门利用综治宣传月、“3.15”等各类纪念日、迎大庆活动开展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0多次,参加活动近10万人,极大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普法、学法、用法活动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以调解、和解等非诉讼形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发挥法律服务在解决群体性纠纷中的特殊作用,对企业转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加强调解和疏导,消怨解仇,积极防范和化解纠纷。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上半年,全盟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012件。三是健全公证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公证执业监督,增强公证工作服务为民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仅上半年全盟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676件。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平等享有法律资源,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要求广大干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活动中,一定要出于公心,维护公利,克服己欲,排除私利。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平促公正,防止执法腐败,将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执法公正。五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监狱、劳教干警在执法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狱(所)务公开和“双六条禁令”要求,防止和纠正减刑、假释、保(所)外就医等执法关键环节和岗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改造教育罪犯、劳教人员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维护了监所的安全稳定,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六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整体效能。注重人民调解手段的综合运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工作手段,满腔热情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半年以来,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调解各类纠纷455件,成功415件,成功率达93.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件19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对照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广大干警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个别干警学习的深度不够,单纯停留在学习理论上,联系工作实际方面还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组织好学习的同时,尽快建立长效机制,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指导实践。
四、取得的经验和体会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我盟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盟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全力推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二是完善了队伍管理,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强化干警培训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我盟司法行政工作迈入自治区先进盟市行列提供了动力。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意见》,结合我盟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继续推向深入。我局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成为经常性地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坚持抓学习培训的经常化,制定中长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继续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学习情况纳入目标考评内容。二是坚持抓考试考核。规定定期不定期要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测试,促进学习深入。三是坚持抓学习成果的转化。结合实际至少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交流法治理念学习体会和经验,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
六、考试考核情况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转发的《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考试考核的工作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按要求制定了考试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旗县市、各二级单位,并成立了考试考核领导小组和巡视组。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的组织实施,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对待。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考出真正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