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2/7/30

环保部门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第2页

化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推进上党盆地和湿地“两地”保护,实施治污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1、落实污染减排任务。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战略机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坚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潞城市、襄垣县、黎城县、壶关县、武乡县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尽快运行并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效益;沁源县、长子县、屯留县、沁县、平顺县等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在6月底前必须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同时在继续建设电力、焦化企业脱硫设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2、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决兑现“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的7项承诺。对于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适当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充分发挥环评在扩大内需、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对于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要主动在技术和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指导,及时向业主做出解释,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

3、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清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彻底摸清全市环境家底,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污染物减排档案。对重点气、水、固体废物污染源实施经常性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和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追究责任,实施限批。

4、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要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5、推进环保能力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解决环保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加强环保执法建设,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测站必须达到国家和我省相应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河段监控断面水质实现自动监控,建立环境生态质量指标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市、县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责任。要把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对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排名前三名者给予县(市、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奖励;排名后三名者,当年对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在倒数三名之内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在倒数第三名之内者,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主要措施

1、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突破影响科学发展的工作模式,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环境与经济的高度融合,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难题,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一要树立“开放意识”。要从故步自封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将自身的工作经验不断升华运用,注重吸取兄弟市乃至全国的先进环保经验为我所用。要形成“跳出环保看环保,围绕发展抓环保,搞好环保促发展”的开放理念。二是牢固树立“前沿意识”。要从见物不见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随着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环保部门已成为党政执政的重要方面,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勇于担当重任,自觉融入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三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通过实践科学发展观,摒弃墨守陈规、故步自封的意识,确立逢一必争、逢冠必夺的思想,凝聚团结拼搏的士气,敢为人先的勇气,积极进取的锐气,争创一流的豪气,确保我市环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着力解决工作措施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环境保护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环保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就是要推进全市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即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加快发展的关系,促进优化发展;正确处理严把源头与强化整治的关系,促进健康发展;正确处理总量控制与生产力布局的关系,促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有序发展;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促进和谐发展。

3、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把保护环境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环保工作的新途径。一是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研究解决环保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二是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按照“谁排污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市场化原则,推进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供气等环保基础设施和工业企业的环保设施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运营。三是提升环境保护能力。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测站必须达到国家和我省相应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河段监控断面水质实现自动监控,建立环境生态质量指标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市、县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作风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一要抓好班子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要严格遵循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团结意识。要继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绝不能个人说了算。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之间主动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误解和隔阂,增进了解。充分发挥成员合力,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班子的权威和班子的团结。二要抓好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们要积极引进环境监测、环保科研专业人才,努力探索对设区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和重点乡镇设置环保机构的试点工作,不断延伸环保工作触角。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紧紧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利时机,坚持从严治局,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解决好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表率意识问题。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加强制度创新与建设,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抓好作风建设,努力推进机关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三要抓好廉政建设。搞好廉洁自律工作,注重运用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权力监督工作。加强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机率。落实好“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与考核。

5、着力解决区域环境质量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一是实施蓝天工程。继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程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严格控制城市主城区的烟尘污染和机动车辆的排气污染;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发展集中供热、供气,改变燃烧方式和燃料结构,治理城市生活面源污染,加强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控制城市扬尘污染。二是实施碧水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依照国家有关保护饮用水源地的规定,建立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坚决治理浊漳河、沁河流域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对水体的污染,坚决清理和取缔保护区的垃圾和废弃物堆场,取缔直接向保护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种排放口。三是实施减排工程。严格落实省政府189号令和《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加快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现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提高回用率,对未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开工建设,6月底以前必须投入运行。四是实施创模工程。按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和《规划》的要求,把各项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个县区、每个单位,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突出工作重点。对关键指标、重点任务必须紧紧抓住不放,已经达标的,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对尚未达标的,要倒排工时,组织攻坚,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确保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