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1~6月份,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民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深入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职责,不断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不懈的努力。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履行职责,抗震救灾,积极开展为灾区捐赠活动。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震惊全国,党中央、国务院在第一时间发出了支援灾区的总动员。将乐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深切感受到灾区人民的巨大痛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门的具体落实下,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活动中,全县人民表现出了极大的人道主义精神,无需动员,积极主动,自觉捐助。民政部门严肃认真,创新开拓,以百倍的工作热情投入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即刻行动,广泛宣传。四川灾情发生后,我局领导班子于5月13日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统一认识,把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捐赠活动作为民政部门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务求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立即行动起来。5月14日上午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在政府门口开展了“心系灾区,共度难关”向四川大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活动仪式。党政领导300余人参加了仪式,当场收到捐款4.93万元。当日,我局采取在县政务网发出倡议书、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在街道悬挂标语、设立捐赠热线电话、与移动和联通公司联合发出倡议短信、电视台公开捐赠接收的账户账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呼吁,营造了浓厚的捐赠氛围,迅速掀起支援地震灾区救灾捐赠活动高潮。
二是组织人员,设立捐赠点。为了让募捐活动达到最好的效果,民政部门成立了捐赠接收领导小组和临时救灾捐赠办公室,负责全县捐赠款物的组织接收工作。5月14日开始在县政府大门口、步行街、日照东门广场设点接收。为方便企业工人捐款,我局派出车辆、人员分组前往各工厂、企业、个体工商户接收捐赠。对捐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企业、5000元以上的个人颁给“爱心荣誉证书”,向捐赠对象表示感谢,极大激发了企业和个体户的捐赠热情。并发动各社区组织开展捐赠义演晚会募集捐款,如银华社区5月17日开展义演晚会,收到社区居民捐赠款一万余元。
三是依法募捐、公开透明。活动之初,局班子就强调募捐接收纪律,要求必须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决不能让广大群众的一片爱心变成寒心。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监控监管是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能。我局在努力作好组织募捐活动的同时不忘规范全县的募捐活动,要求做到“账目清楚,监督到位,责任明确,公开透明”。我们严格按《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接收捐赠款,定时公开捐赠名单和金额。募捐点的募捐箱在每天募捐结束后,由捐赠接收领导小组3人以上监督下开箱,在场工作人员参与清点并签字证明。此外,对没有投入募捐箱的捐款,不管数目大小、捐款人有无要求,我们都开出合法有效的票据。
四是收集数据,及时上报。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负责募集款物的汇总上报工作,以便上级部门随时掌握捐款数额变动情况,从而规范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捐赠款物全部用于地震灾区。从5月14日起,我局按规定做到“半天一统计,半天一公布,半天一上报”,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到6月20日止,我局共接收捐赠款311.1349万元,捐赠衣物价值14.96万元。目前,该项款物已经过审计部门审计,于6月16日全部上缴三明市民政局救灾捐赠办公室。
(二)加强领导,规范运作,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1、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群众和灾民的生活。
一是全力做好受灾群众防寒防冻工作。春节前期,我县遭遇冻雨灾害,我局组织人员配合各乡镇开展灾情调查,对存在漏风漏雨情况的住房,每户安排维修资金1000至3000元,立即加以维修补漏,全县共维修住房户,保障了灾民安全过冬。按照省厅要求,我县在2天内即除夕前一天,将5斤猪肉、5斤食用油、10斤大米全部逐一发放到五保户、低保户手中,此次发放对象1583户,发放猪肉7915斤、食用油7915斤、大米15830斤,总价值18.996万元。我们及时地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群众手中,使贫困户和受灾群众过上了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二是认真组织好“两节”慰问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五保户、低保特困户、革命残疾军人等各类困难户719户,发放慰问金14.13万元。
三是履行农村住房统保的理赔合约。第一季度,我县水南、大源、漠源相继发生火灾,受灾8户,获赔款4.07万元。第二季度,我县南口乡发生山体滑波和龙卷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受灾172户,获赔款2.22万元。
四是及时下拨春荒冬令救济款。根据各乡镇受灾情况,下拨春荒冬令救济款37万元、采购储备救济物资棉大衣500件、军用毛毯300床、取暖壶300个,帮助解决群众的生活和生产困难。
五是做好本县孤儿救助和社会流浪人员的临时救助。今年,我县40名18周岁以下的孤儿继续享受省慈善总会给予的每人每年500元慈善救助。全县40名孤儿已全部纳入我县城乡低保,每人每月可领取160元或150元不等的低保金,直至年满18周岁,对于仍在校就读的已年满18周岁的孤儿,我们仍给予助学资助和享受低保。做好临时临时救助工作,1至6月份已临时救助190人次,救助金额9500多元。
2、落实低保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城镇低保金发放工作。1—6月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共有2099户、5325人,投入保障资金206.638万元,其中城镇515户、1272人,投入保障资金52.7907万元,人均补差70元;农村1584户、4053人,投入保障资金153.8473万元,人均补差63.4元。
二是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采取集中和分散供养的形式,解决五保供养问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1至6月份,全县纳入农村五保户供养体系的有229户,250人,共发放保障资金22.67万元。支持和引导乡镇利用闲置资源,改建、扩建或新建五保供养机构和敬老机构建设,万安镇敬老院扩建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安仁乡敬老院改扩建工程也已开始招投标。
3、切实加强规范建设,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1-6月,办理结婚登记891对,离婚登记99对,因结婚证遗失补办结婚登记87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我局积极配合卫生等各部门做好婚检宣传工作,1至6月参加婚检739对,婚检率达94%。5月份召开全县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会议,对全县已登记的37家社团和4家民非企业进行年检,并将年检不合格的组织名单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布,从而促进民间组织的有序发展。3月29日,在七星街路口设点,结合文明殡葬宣传开展了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清明节前期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指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丧葬。1至6月全县死亡人数397人,火化397具,火化率达到100%。
4、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一是兑现义务兵奖励金。2月份兑现奖励在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嘉奖的现役军人67人,共发放奖励金14750元。足额兑现了150户(其中城镇12户,农村138户)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城镇每户每年1650元,农村每户每年2848元),共发放优待金45.63万元。
二是做好慰问驻将部队工作。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驻将官兵、武警、消防大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为军队送去慰问金2.85万元;为革命伤残军人、“三属”及部分在乡老复员军人等100多户重点优抚对象送去了1万多元慰问金;为“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的2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去补助金8000元。
三是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政策。经认真核对,我县已认定的“14类”参战退役人员229多名,在春节前通过银行发放的形式全部兑现发放补助金12万余元。
四是认真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14名,安置金额18.6万元。我县共接收81名退役士兵,经过积极推荐,有20余名优秀退役士兵被三钢公司、高速交警等单位聘用。
5、老区工作上新台阶。
已上报老区扶持项目12个,列入省、市老区扶持资金24万元。积极配合编办等部门向上报批设置“将乐县中央苏区办”的报告,力求尽早完成机构报批工作,打造苏区县优质品牌。
(三)转变作风,建好队伍,树立民政部门崭新形象。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求每一个民政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都必须养成对困难群众一种朴素的感情,经常地舍身处地去体会老百姓的困难,把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体恤之情渗透到每一项民政业务及每一个工作环节之中,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困难群众感情的贴心人、呼声的代言人、权益的维护人。经常深入基层,尤其深入到实际困难多、群众意见大、工作难开展的地方,“了解民意、感受民忧、掌握民情”,想方设法去解决基层困难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政能力。随着形势发展,民政工作各项新业务、新政策接踵而至,我们要求每一名民政干部都必须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观念上去“旧”树“新”,在作风上去“浮”树“深”,在节奏上去“慢”树“快”,在认识上去“满”树“谦”,在责任上去“怕”树“敢”,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努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推出新举措,在服务中心工作、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平安民政”上体现新作为。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培育亲民政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民政部门一贯的工作作风。我们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扎实的工作,将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特别是建设好婚姻登记、殡仪服务两个对外服务窗口,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努力培育吃苦耐劳、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亲民务实的作风,将作风建设工作贯穿到民政业务的全过程,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同时,结合全县政法系统开展的“高举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