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3

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一、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去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呈现六个“好”的特点:一是指标完成好。全年计划生育率97.76%,出生性别比105.19,连续19年保持在正常范围,全市无行政侵权行为发生,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优质服务好。继德清、安吉县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后,长兴县又荣获这一称号。三县两区均荣获了省级以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称号。联合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第六周期项目又落户德清县。三是重点工作完成好。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制度,严格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机制运作,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四是职能拓展好。人口发展研究工作开始启动。五是协会作用发挥好。计生协会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通过抓组织建设、少生快富项目和宣传服务活动,成为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六是部门配合好。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协调配合、直接参与、出台政策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人口发展面临“四大压力”。今后十几年,我市面临劳动就业人口高峰、人口老龄化高峰、人口素质不高、人口流动与迁移逐年增加等问题。劳动就业方面,在到2020年间,我市常住劳动力人口在192万到200万之间,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人口老龄化方面,我市早于全国、全省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将从的40万增长到2020年的大约66万人,增长50%以上,而社会保障相对不足,对养老保障制度的持久运行和养老基金的平稳运营都带来了压力。人口素质方面,从居民受教育的情况看,我市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6年,小于全国平均的8年以上的受教育年限。特别是劳动力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低,50%以上劳动力是小学学历,高中以下学历的劳动力占总数的90%以上,人口受教育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利于整个经济产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人口流动与迁移方面,近年来,每年流入我市的外来人口在10万以上,人口迁移增长将是我市今后人口总量增长的主要因素。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给我市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管理与服务带来挑战。因此,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还很艰巨。二是低生育水平还存在不稳定因素。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依然存在矛盾,大量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政策内生育率逐步回升,受离婚、再婚、非婚生育等因素影响,生育水平反弹的压力较大。工作还不够平衡,有的地方是全国、全省领先的水平,而有的地方特别是有的乡镇、村问题也很突出,基础很不稳固。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加大。随着体制的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等现象大量增加,原来计生管理一直沿用的各种前置条件取消,行政措施弱化,人口计生工作手段和目标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社区计生管理服务难、企业法人计生责任制落实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控制难等问题都还不同程度存在。

二、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水平

(一)坚持政策推动,进一步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积极落实已出台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范运作公益金制度,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享受到奖励扶助政策。要制定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加大利益导向的力度和受益人群的覆盖面,建立健全与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形成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加大对计生特困家庭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帮扶救助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真正使计生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计生服务网络作用,加强对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倡导婚前检查,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保健水平。要深化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不断拓展服务的内涵与外延,创建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服务模式。要重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单位负责、属地管理”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依法管理,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法治湖州”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围绕我市建设法治湖州目标,切实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力度,不断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要不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运行。

(四)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都在基层。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优质服务示范乡镇(街道)”、“村民自治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构建“市指导、县领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基层计生工作机制。在农村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健全完善“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在城市要继续推行属地化管理,强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的管理职责。

(五)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人口发展研究。加强人口发展研究,是市人口计生委的一项重要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发展规律、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为人口计生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三、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对人口计生工作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条件上创造。要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要不断改进完善并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坚持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保障必要的经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经费的落实,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重视队伍建设。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队伍是关键。要稳定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中,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逐步解决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力量不足、人员老化问题。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切实加大对各级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计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四)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有综合治理的机制保障。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面上工作的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力军,开展好各项工作,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发挥工、青、妇和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和团体的独特优势,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总结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推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使人口计生政策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载体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