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居民增收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7/8/1
县城镇居民增收情况汇报
一、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情况
县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17680.2元,同比增长24.8%。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7261.8元,比上年增加3227.8元,同比增长23.0%。人均总收入各分项增长情况如下:
(一)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城镇居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1-12月份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4902.3元,同比增长16.8%。主要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继续规范落实津补贴制度,部分企业提高了职工工资及奖金。
(二)财产性收入有所增长
1-12月份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08.4元,同比增长7.5%。主要是受出租房房租涨幅较大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增长较快。
(三)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明显
1-12月份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432.4元,同比增长186.5%。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四)经营性收入增长速度有所放缓
1-12月份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937.1元,同比增长78.5%,相比较的增速114.3%有所放缓,主要是受经济结构调整,内需不足,整体增速下降有关。
二、实现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转力度,增加务工收入
截止4月底,共转移输出城乡富余劳动力12.3万人,占任务数14万人的87.6%,已创劳务收入3.2亿元。在今年将继续加强与江苏、浙江、广东等一些劳动力需求旺盛的地方合作,争取实现劳务输转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带动创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县全民创业实施意见,加强创业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通过创业带动城镇居民增收。进一步促进县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力度,与县小微企业加强协作,输送一部分城镇未就业人员到这些企业就业,进一步扶持市百佳超市店、县人人乐超市、市嘉仕乳业有限公司、市澳恺食品有限公司、市维思特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湘西部落酒店和县啤酒厂等一批县上民营企业的发展,实现它们在解决城镇居民就业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451个。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解决规范中退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和“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残联专职委员每人每月7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0元,保公平、促和谐。
(四)开展大学生支企活动,推动大学生到非公企业就业
为进一步提升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切实发挥人才在企业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去年,县先后两次组织63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上非公企业参加就业见习工作。今年我们将进一步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体就业见习,实现这部分群体的收入增长。
三、制约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城镇居民收入结构不够优化
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但通过对其收入来源及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到,工资性收入仍是主要来源,占总收入的84.3%。
(二)财产性收入表现平平
受我县社会经济格局的局限,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财产性收入仅为408.4元,占总收入的2.3%。
(三)转移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所占比例还有待提高
全年累计分别为1432.4元和937.1元,占总收入的8.1%和5.3%,所占份额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几点建议
(一)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加大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
加快全县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广泛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所带来的实惠。
(二)鼓励支持居民就业,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整体水平
就业乃民生之本,收入之源,不断提高城镇就业程度和水平,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关键。一是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充分吸纳就业;二是要加大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三是开展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三)拓宽理财渠道,实现城镇居民收入的多元化
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使居民的理财投入不仅仅局限于存款,而是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政府在积极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同时,应积极拓展更多投资理财新渠道,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给居民一个安全、广阔的理财空间。
(四)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保障城镇居民的消费信心
物价的上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抵消了居民的部分消费能力。首先,政府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继续抑制物价上涨,缓解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其次,政府应加大民生工程的投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使居民消费没有后顾之忧,增强消费信心,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拉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