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局一学习三整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农电局一学习三整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绥中县农电局“一学三整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指示精神,我局于8月11日开展了“一学习三整顿”活动,为使活动见实招、出实效,我们搞好战前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召开了“一学习三整顿”动员大会,传达了县委文件精神,党委书记、局长雷振山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绥中县农电局“一学习三整顿”实施方案,健全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思路,做到整合思想、突出重点。目前,我局的“一学三整顿”活动已进入整改提高阶段,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整顿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1、员工理论素养不够深厚。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理论功底不够扎实,对新知识和当前形势学习也不透不深,不能与上级部署及企业发展同步;忽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不强,存有对本职工作业务不精、对其他业务不通的现象。
2、人员创新意识不强,存在墨守成规现象,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够明确。
3、大部分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把自己的知识和热情体现到工作中去,在个别员工身上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现象,有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作息时间情况发生。
4、与客户之间联系沟通不够,由于网改任务艰巨,工作量大,未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客户,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心声。
5、部分员工节约意识不强,没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日常生活中尚未做到精打细算,存在办公用品浪费现象。
整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干部学习培训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部分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够
3、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率带头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顿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1、针对电价收费问题等敏感问题,应及时制定完善有效的措施。
2、农村电工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员工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标准不清。
4、农村电网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不断满足增长迅速的农村用电需求。
5、对有利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和企业用电问题,有时处理不够灵活。
二、整改措施:
1、整顿作风:
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委8、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公司会议精神,重点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读本》的学习,并形成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将全员思想统一到上级战略部署上来。为确保学习常效化、正规化,我局制定了《绥中县农电局机关学习制度》,拟定了学习计划,成立了政治学习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将每周五确定为理论学习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讲课,并邀请县委有关部门领导到我局授课。充分发挥《农电动态》简报的学习交流作用,开设“一学习三整顿”专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开展监督评议。为了解员工思想动向,我们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交流座谈,并让职工进行互评、自评;为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我们在局机关及各基层供电营业所设立了22部举报电话,开通了6135440和3926970两部客户服务热线,并在《绥中报》上公布了供电服务“十项承诺”;面向全县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发放了150多份征求客户意见书,并得到了及时回复;对大客户进行走访,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局生技、用电及党办、行办工作人员为组员,分6组对各乡镇党政机关、社团组织、用电大客户及医院部队等进行走访,广泛听取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重新规范并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我局进一步修订了作息制度,坚持指纹机考勤制,并与奖金挂勾,实行月季考核。深入推行“十字文明用语”,实行挂牌服务、持证上岗;健全服务机制,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换位思考制和服务承诺制。加强“节约型”企业建设,对办公用品消耗及招待费开支严格履行报请审批制度。
2、整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审事、议事程序,实行“阳光行政、透明管理”;加强廉政建设,以《党政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和县委“十不准”为准则,逐条对照,认真查摆;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的工作表现、领导水平进行民主评议。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层领导干部包保责任签状制、干部培训考核机制、述职述廉机制、工作月汇报制和戒免谈话制度。
3、整顿发展环境
实行政务公开,明确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流程,实行收费正规化、标准透明化、流程公开化;加强电费抄、收、核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微机结算。开展营业普查活动,规范电价收费行为。
加强农电工队伍管理,坚持依法用工,合理定酬,进行电工技能等级鉴定,实行持证上岗。
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为员工定制统一着装和胸卡。
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深入落实“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三新”发展战略,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加快新农村电气化进程。
坚持“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农村经济”的根本宗旨,灵活掌握办电流程,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用户提供最大的方便和优惠,做到“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项目全力办、对困难企业项目扶持办、对重点工程精心办、对合资企业新上项目认真办、对群众急难问题特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