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5/1/2
林业系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报告林管局纪委:
根据《州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在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中,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我公司涉及收费的部门为病防站;涉及收费的单位为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城建管理处。其中公司森防站是按照吉林省森防站下发的收费标准,对林区木制品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上交到州森防站。自来水公司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敦价字[2014]11号文件《关于水费收缴价格的通知》标准,对地区居民及商业用户收取水费。供电公司是按照市物价局下发的《省电费收缴标准》,对局址区居民收取电费。城建管理处按照《关于调整敦化市城市卫生费标准的批复》(延州价发[]20号),对局址区居民收取卫生费。因此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资源林政案件罚没款整改情况
经查,自7月至2014年1月,我局资源林政处共查处29个地块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对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进行了1处罚,共处罚金人民币755093.00元。由于未及时到州财政局领取罚没款收据,我局资源林政处将处罚款全部上缴至林业局财务处,在州纪委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局资源林政处违规上缴罚款现象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后期所有发生的资源林政案件及处罚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将违规上缴的款项于2014年9月前已全部上缴州财政局。
林业有限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