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气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29
县气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县安全生产的总体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呢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从今年8月到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严密的方式、有力的措施、严格的手段、有效的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打非治违”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事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做好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重点领域
突出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通讯、非煤矿山、采石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1.加油、加气站(1)加油、加气站经行常规年检;
(2)易燃易爆场所存在雷灾安全隐患,未作防雷整改。
2.烟花爆竹
(1)易燃易爆场所未作常规年检;
(2)易燃易爆场所存在雷灾安全隐患,未作防雷整改。3.建筑施工(1)新建建筑物建设方未能及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2)新建建筑物建设方未能按照按照《湖南省防雷装置技术评报告》经行防雷方案的修改;(3)新建建筑物施工方未能按照图纸施工;(4)防雷装置存在施工错误的情况。
4.通讯行业
(1)电信、移动、联通均未作防雷常规年检;
(2)通讯基站雷灾事故频发、存在安全隐患;
(3)防雷保护措施存在隐患而拒绝作防雷工程整改; 5.非煤矿山、采石场
(1)非法盗采、超深越界、以探代采或是无证、证照不全开采矿产资源的;
(2)非煤矿山、采石场设备未作防雷保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四、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防雷安全工作薄弱环节,针对新建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产所等出现的非法违法典型行为,明确打击重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2.执法治理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1)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是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深入了解工程项目存在防雷安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全面检测加油加气站、通讯行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的防雷装置。(3)对于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单位根据我局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进行整改,设计防雷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消除隐患;对于不愿意整改的单位,上报名单到专项行动组长,进行执法,督促其整改。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0日—10月30日) 对整个“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模式,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五、工作要求1、“打非治违”工作是从国务院安委会到省安委、市安委层层开展的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活动,都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动员部署,要求专项行动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防雷检测活动,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县防雷管理体系,及时消除各类防雷安全隐患。 3、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4、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送。县气象局 201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