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8

开发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绿色通道”制、责任追究制、行为监督制等长效规章制度。管委会适时组织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对整改完善工作开展指导、检查、监察工作,在七月下旬召开“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座谈会,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总结考评阶段
11月中旬至12月,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全面总结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开门评议工作情况,对各单位、各部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评议。管委会适时召开全区“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总结会议,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区的“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由管委会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组宣部、监察局、劳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部署、抓好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抓出成效。特别是与投资者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单位、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要明确目标,突出工作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投资者、人民群众能从本次活动中切实感受到变化。监察局要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促进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提高综合素质,改进作风。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先导区党工委有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素质,增强为投资者、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以作风建设保障效能建设,以效能建设推动作风建设。
4.加强活动宣传,营造氛围。电视台、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为此次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