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实施整村搬迁工程的主要做法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2/11

某市实施整村搬迁工程的主要做法

市地处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全市土地面积1.7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88.42%,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地区。截至底,全市共有自然村1.5万多个,其中10户以下小规模自然村2725个,人均纯收入为1723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3752元的48.24%。为推进人口集聚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步伐,近年来,该市强化规划引领,注重行政引导,启动实施了以整村搬迁为重点的十万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2010年10月,全市共实现山区农民异地转移搬迁19294户、68320人。其中,完成整村搬迁878个村(含自然村)、41492人,占总搬迁人数的60.73%。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全面建立整村搬迁引导机制

一是建立规划引导机制。,该市立足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10户以下小规模自然村为主对象,确定了整村搬迁五年计划。—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小规模自然村整体搬迁1857个(含自然村),其中行政村搬迁75个。

二是建立组织发动机制。各县(市、区)均建立健全了农民异地转移组织领导机构或协调机构。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民异地转移工作整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协调解决整村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媒体宣传、编印《整村搬迁100例》、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和组织高山远山群众到安置小区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整村搬迁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起,连续三年提出了“农民增收六大目标”,每年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其中首要目标和核心任务就是以整村搬迁为重点的农民异地转移工作。同时,市委、市政府对整村搬迁工作实行“一月一报、一年一考核”的督查机制,对实现年度目标的县(市、区)给予100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和补助,极大地激活各地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操作,全面建立整村搬迁推进机制

一是规范项目实施流程。由符合农民异地转移规划和自愿整体搬迁的自然村,自主召开户主会议讨论形成自愿整村搬迁决议,形成决议后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村委会讨论决定同意后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请报告。乡镇(街道)审核、汇总,报送各县(市、区)农民异地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异地转移办组织复核,提请当地政府研究审定,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整村搬迁。

二是明确政策扶持内容。为确保整村搬迁五年计划落到实处,配套制订了《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丽委〔〕1号),重点明确了整村搬迁“一补、两不、三优先”政策。对整村搬迁的农户,市、县(市、区)财政和省财政补助予以配套,确保给予每人不少于1万元的补助。—2012年,市财政累计安排1亿元以上的农民异地转移专项资金,对市本级、县(市)实施整村搬迁的农民分别按人均3000元和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三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整村搬迁项目实施完成后,需由县(市、区)自行组织力量进行一次逐村实地初验,初验合格后再报市里验收,通过市级验收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该指标视作未完成,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农民异地转移人数达不到目标数的;整村搬迁人数占计划任务搬迁人数比例低于50%的;财政对整村搬迁农民补助没有达到每人1万元的。

三、灵活安置,全面建立整村搬迁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安置保障。根据整村搬迁农户的多样化需求,采取了集中安置型、分散安置型和****型三种安置方式。分散安置主要是货币形式安置,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异地转移对象给予货币补助,鼓励他们到城镇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有些则从自然村到中心村自建房。而对困难群众的安置,包括对五保户实行到敬老院里供养,对没有能力购房或建房的特困户采取廉租房、政府补贴房租或建设低成本简易房等形式给予安置。

二是强化增收保障。首先,科学选择安置地。坚持“依城镇建区、依村设点”的原则,优先考虑在人口比较集中、有一定产业支撑的城区和中心镇建设安置小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安置小区(点)100多个。其次,大力发展来料加工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从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来料加工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来料加工经纪人在农民异地转移安置小区拓展来料加工业,支持异地转移农民兴办农家乐,促进转移农民就地就业发展。第三,积极开展异地转移农民就业培训。对异地转移农民实行免费培训,提高培训经费补助标准,同时重点围绕异地转移农户开展就业帮扶、就业援助,力争每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三是强化权益保障。明确整村搬迁地农户原有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保持不变,复垦的宅基地实行退宅还耕(林),发展农林产业。同时,在安置小区建立管委会、临时党组织等,为异地转移农户提供公共管理服务。加快中心村、中心镇建设,将转移农民子女教育、卫生、就业等公共服务纳入发展规划,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