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健全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9

镇健全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第2页

督小组职责、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村(居)民小组长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村(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村(居)民代表的义务、村(居)民代表的权利、村(居)委会办公制度、村(居)干部座班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居)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村(居)委会定期向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制度、村(居)干部廉政制度、民主决策程序图、村(居)务公开程序图、民主理财程序图等制度、职责、图。各村(居)要将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名单、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名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及所拟定的制度、职责等以镜框的形式上墙,以后的工作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

(三)在固定公开栏上公开以下内容:前言[村(居)基本情况];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居)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居)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居)务公开的重点,所得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居)集体资产和财产的收支情况。同时,要根据改革发展的新形式、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居)务公开内容。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居)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医疗救助、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群众、资助村(居)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居)务公开内容。群众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也应公开。公开栏的格式由镇协调指导小组统一制定。村(居)民委员会要村(居)务公开备案制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村(居)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村(居)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各村(居)在设立固定公开栏的同时,还应通过广播、电视、“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它有效形式公开。一般村(居)务公开事项最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多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居)公开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村(居)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居)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居)民委员会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布。

(五)各村(居)召开各种会议,决定的各项事项应有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