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林业局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林业系统纠风工作,巩固行风评议成果,树立林业系统良好的政风行风,确保林业各项任务的完成,并取得成效。特制订局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纠风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县纪委七次全会和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行风评议和行风“回头查”成果,结合林业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认真抓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林业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紫金,全面完成林业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窗口作风整顿和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围绕“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改善服务,多办实事”的宗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作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今年,行风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转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要注重评议效果,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评议方式方法和考评标准,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同机关效能建设、创文明行业、基层窗口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效应。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广泛宣传十六届四、五中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当公仆,乐于奉献,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2、 要把学习教育与林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在严格专项执行“四个一切”和“十不准”规定的同时,着重抓好以下规定的落实:一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二是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利益;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肃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四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个人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组织核查等措施,并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促进这项工作的落实,尤其是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五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对以虚报等手段获得荣誉及其它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必须认真查处,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六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禁止以开会、考察、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种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费报销行为。要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4、 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职代会制度和局务公开制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林业局管理的积极性,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使局机关的民主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林业改革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进行公开。认真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和效能建设考评制。要优化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要素,规范办事程序,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将有关规章、政策、工作动态在网上发布,增加社会各界对教育部门的了解,接受群众监督。
(三)狠抓专项治理,树立行业新风
林业局机关必须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强化纠风整纪力度,实行专项治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疏理,积极整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加强纠风工作的主要措施
根据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林业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完成各项纠风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纠风责任制,确保任务落实。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条块紧密结合。要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发挥能动性,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查。
(二)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纠风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抓准群众急需解决的纠风问题。要注意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坚持“三个一律”,即:一律追究纪律责任;一律没收上报;一律公开曝光。
(四)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以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创新为手段,以公开、公示和民主监督为载体,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收费公开制度,不断深化社会服务承诺制,强化社会监督,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要认真研究新时期行业不正之风产生的特点和规律,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努力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五)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平时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