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自3月1日开始,依据《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市全面启动养犬登记办证及相应的养犬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发放养犬登记证6809张,已办理犬只延续手续1411张,接受群众举报、投诉95起,调解纠纷35起,收容无证犬、流浪犬、野犬792只,通过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基本解决了因“犬患”带来的社会问题。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不少犬主没有为犬只办证,造成依法办理登记证的犬只数量与实际养犬数量差距很大,已办证犬只绝大多数没有依法办理延续手续,重点管理区内仍有不少禁止个人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存在,遛犬不束犬链以及在公共绿地遛犬现象依然十分普遍,犬只随地便溺现象禁而不止,犬只伤人现象时有发生,犬只扰民现象还比较突出,因养犬造成邻里矛盾纠纷不断。从工作成效看,各单位之间均不同程度存在差距。为此,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为主题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市局办公室、政治处宣传科、后装科、110指挥中心、法制办、治安大队等单位参与的领导小组,各派出所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单位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五类问题:一是重点管理区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问题;二是无证养犬及未及时延续问题;三是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四是流浪犬、无主犬、野犬问题;五是遛犬不束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实现二个目标:一是辖区重点管理区(含单位养犬)犬只登记办证数明显增加(整治期间各单位需完成重点管理区办证目标见附表),已办证犬只年度延续率达100%;二是重点管理区个人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问题基本解决。
三、整治步骤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主要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各派出所要按照市局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开展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街道、社区等组织,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三是调查摸底。各单位要在已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上门发放《告知书》等有效途径、深入居民区、养犬居民家中、涉犬单位宣传并调查了解情况,为全面整治作准备;四是落实责任。按照市局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阶段执法整治阶段(11月13日至12月7日)。各单位要围绕整治工作的五类重点问题和要实现的二个目标,切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2月8日至12月10日)。逐个对派出所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讲评,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犬患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个城市执法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全面贯彻《条例》加强养犬长效管理的关键年。目前,由于各单位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使养犬管理工作处于放任的状态,不少养犬人对养犬登记、延续工作也持观望态度,造成众多市民对养犬管理工作能否持续进行产生忧虑和怀疑,客观上使得一些已经办证的群众感觉“吃了亏”,不少犬主对今年犬只延续持消极态度,已为犬只办理延续手续的犬主也声称公安机关若不抓紧管理,明年也不前来办理延续手续。截止9月25日全市犬只延续率仅为21.4%,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和政府的公信力,而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治理犬患均寄予厚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近期内必须抓住整治时机,将养犬登记办证、延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好整治,务必要沉下身来真抓实干,以决战决胜的斗志和动真格严格管理的执法态势,宣示政府坚持养犬管理的决心,确保养犬管理工作有重大突破,彻底打消部分养犬人的侥幸心理,扭转市民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怀疑态度。
(二)采取有效方法,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加强宣传、协调。在宣传动员阶段,各派出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领导和组织的支持,从而保证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全方位地参与整治及养犬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派出所要将办证、延续任务明确到人,充分发挥分管社区工作的派出所领导、社区民警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居民小组长优势,在全方位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的基础上,逐户到养犬居民家中分发《告知书》宣传材料,宣传《条例》规定,督促其依法为犬只办证、延续,履行告知义务。对尚未办证的犬只,符合办证条件的,逐户发放《养犬申请登记表》和《养犬治安责任书》;对重点管理区饲养的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大型犬、烈性犬,均应限其犬主五日内自行处置,否则坚决捕捉,确保不使问题积累。与此同时,要完成详细、准确的基础调查,建立养犬基础台帐。在执法整治阶段,重点要把握三点:1.确保办证率。各派出所要逐单位、逐村、逐居民小区进行拉网式清理整治,确保完成办证和延续的目标数;2.确保将单位养犬,犬只养殖经营单位纳入办证管理范围;3.坚持严格执法。对无证犬,违规养犬,在履行告知手续,经多次工作后仍不办证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收容留验;对流浪犬、无主犬、野犬要组织足够的力量进行捕捉。市局治安大队要落实警力分片包干,负责督促、指导;要加强对留验所的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备勤,保证足够的力量,配合重点地区的整治,同时要保证留验所内“一站式”办证点的正常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整治工作结束后,市局将根据市局考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各个派出所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局对各派出所的绩效考评。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市局将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民警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为了保证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整治期间,各派出所要在每周五下午4时前,将本周的整治情况填写《犬只年度集中延续期间周综合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汇总后于每周一上网通报。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治出动人数,发放宣传材料数,重点、一般管理区分别办证、延续数,大型犬、烈性犬整治情况,留验犬只数,涉犬处理情况以及一些好的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报市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