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请示报告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4/26

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请示报告


市人社局:
随区管理局承担着一县二区十五个镇办和厥、溠、涢、漂四大水系,共有5座大(二)型、6座中型、11座小(一)型、99座小(二)型水库渠系建筑物的改建和渠道疏挖衬砌加固工程的事故,总投资近9.8亿元。
3月“随区管理局”整体划归随州市水利局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9月经市编委核定人员编制8名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1月我局制定了《随州市随区管理局机关管理制度》共计8章、46条,全面规定了干职工的规范准则。在“局机关管理制度”第二章考勤请假制度,第4条明确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第5条,实行上班签到制,第6条考勤管理严格规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领导人员因事外出必须请假常效制,和第7条奖励办法,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请假达30天的,取消其奖励工资,无辜旷工10天以上的或累计迟到30次以上的,除扣发当年奖励工资以外,本人及所在科室不得被评为先进。通过以上管理,不断增强了爱岗敬业精神,调动了干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实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职工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我局严格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6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40%分配办法,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和考勤制度相结合,实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一类是经上级考查考核,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秀,干职工公开推荐,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先进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以提高1.8倍。
二类是经上级考查考核,年终考核成绩为优良、干职工公开推荐并获得上级主管局表彰“先进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以提高1.5倍。
三类是经上级考查考核,年终考核成绩为合格,干职工公开推荐并完成全年与市水利局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以提高1倍。
其他干职工的奖励绩效工资按文件执行。
以上请示当否,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