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经检队: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行依法行政和法制工商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若干意见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市局党组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十分重视。亦是我们行政执法机关务必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局的指示精神,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全县工商系统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县局决定今年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现制定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全县工商系统要以认真学习把握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文件、规定、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为基础,切实做好宣传、贯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和普及面,在全县工商系统营造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良好氛围,为构建法制工商、和谐工商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学习领导机构
为保证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县局党组给予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股、人教股负责办公室工作。基层各单位也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该项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三、活动内容及学习时间安排
此次学习活动是贯穿全年的工作,主要分三步实施:
(一)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出更加详细的学习计划,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和任务,对本单位开展学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人员系统学习以下学习内容:
《县工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活动时间安排表》
时间
学习内容
4月1日至
4月30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办、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学习《纲要》的规范性文件。
5月1日至
5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若干意见》及国办、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6月1日至
6月30日
《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此项办法的具体规定。
7月1日至
8月31日
省工商局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梳理结果,包括执法主体依据、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规定三大项内容(具体内容登陆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9月1日至
9月30日
《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工商[]15号)、《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工商[]25号)、组织一次骨干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10月1日至
10月31日
《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工商[]38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工作规则(试行)》(工商[]25号)、《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行为规范》(工商字[]40号)和工商字[]02号文件。
(三)第三阶段为验收评比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本系统开展学习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工作,评出先进单位,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
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可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邀请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讲座,要做到方法灵活,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记录详实。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此项学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领导,做到有安排、有督导、有检查、有落实。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好此项学习活动,每周要确保有两个半天学习日。县局机关的学习组织由机关党委负责。系统的学习督导由法制股负责。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比照县局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要把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同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运行,效果明显。
3、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各单位要按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抓好落实。年底(12月25日)前,要对此项学习活动做好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兼)。成绩突出的,将推荐参加省、市局的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