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开展创先争优实施方案
学院学生开展创先争优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和教育工委的部署,结合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共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仁和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活动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大会指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同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增强各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推动全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突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全面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主题和总体目标
(一)活动主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学校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我院学生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主题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创先争优服务群众。”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使我院党支部和党员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成效进一步凸显。到2012年,培育一批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先进党支部;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学习实践能力强、党员意识强的优秀学生党员。
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主要内容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富有活力,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师生反映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做学生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具体措施
1.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习制度。坚持采用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党支部的学习方法,推进党员学习制度化和经常化。每个支部必须保证每月半天的集中学习时间,每个党员必须保证每周半天的自学时间,并做好相应的学习记录。
2.健全学习培训体系,丰富学习的形式和方法。继续办好党校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联络员的培训工作,形成多层次的组织学习网络,实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多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如:专家辅导报告会、红歌大合唱、红色电影展播、主题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优秀党日活动评比等方式,提升学习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3.开通和推广党员红色博客,构建数字学习互动平台。利用红色博客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和学习文件,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使之成为传播党的声音、通达学生意见,服务学生的重要平台。同时,不断探索运用网络数字技术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学习手段科学化、现代化。
4.完善学生“党员之家”的服务管理体系,积极搭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平台。学生“党员之家”在原有的服务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增强服务力度和深度,保持服务的延续性,确保服务常态化。积极探索在党员之家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在年级或班级上建立党员服务站、先锋岗、责任区、示范区等服务模式。
5.举办第二届党员文化节,创新党建活动新模式。汲取第一届党员文化节的经验,充分整合活动资源,深挖党员文化节的内涵,围绕学院学生工作的中心,把学院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同时,加大对党员文化节的宣传力度,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媒介扩大党员文化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之真正成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参与的新平台。
6.加强党员爱心服务队建设,打造志愿者服务品牌。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加强爱心服务队成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爱心服务队队员的综合素质和队伍的服务能力。拓展爱心服务队的服务项目,避免服务项目单一化,建立起以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为主,环境保护、经济帮扶、人文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体系,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增加服务受益人群。
7.大力打造研究生党建助管员工程。充分利用我院丰富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资源,给每一个本科生班级挑选一位思想政治过关、学习成绩优良、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生活作风牢靠的研究生党员,给予本科生班级全程的党建、学习、工作、生活等全方位地指导。尤其是在今后的考研复习中给予更多的帮助,为提升本科生班级的就业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8.扎实开展“育人成才”专项行动。
在学生党员中,以“求真知、强责任、作奉献”为载体,深入开展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成才先锋”、争创“实践服务党员先锋团队”、“党员示范宿舍”等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服务社会。设立学生党员先锋岗,开展学生党员志愿者服务“1+1”活动,要求每1名大学生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志愿者服务,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掌握过硬的本领,努力为社会争做贡献。
在学生支部中,以“三化四有”为载体,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每个支部每年应有一次主题鲜明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着力加强党支部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四、方法步骤
我院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围绕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0年7月开始至2011年6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引导党支部切实履行职责,广大党员结合自身实际,争创优异成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热潮。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那一世范文网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结合学校创先争优动员大会精神和具体部署,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支部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计划,党员个人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需公开承诺,上报各支部书记。
2.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计划并上交学院;党员个人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上交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的实施方案和党员个人的具体打算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公布,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并作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3.积极争创。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具体标准和党员“五带头”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展示形象。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记实登记制度,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重大事项和效果逐一登记备案。
4.领导点评。学院党委成员适时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支部和党员的联系互动。领导点评每学年不少于2次。
5.群众评议。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各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群众意见建议。群众评议每年组织一次,可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评议结果要登记在册。
6.评选表彰。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推荐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参与学校的最终评选。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师生意见。
五、组织领导
(一)各支部设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络员。
各党支部联络员名单: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本科生第五党支部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二)明确党支部书记和联络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