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创建,促进和谐临河、平安临河建设,按照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主题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各项条款为标准,以对标规范和科学评定为手段,以企业工会为主体,以“职工之家”建设为载体,以职工群众满意为重要依据,在继续抓好工会组建和农民工入会工作的同时,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企业工会活力,提高我区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目标任务:要继续抓好未建工会的企业的工会组建和未入会的农民工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率要达到70%;外商投资企业建会率要达到100%;农民工入会率要达到60%;已建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有40%以上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60%以上要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新增11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要新增5家。
通过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搞好维权,努力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建设之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权之家、协调劳动关系的和谐之家、提高职工能力水平的学习之家、丰富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之家。
三、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工会,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动工建,以工建服务党建。在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要先建立工会组织,努力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开门办会,通过扎实有效的企业工会工作,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二)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企业工会工作重在一个“实”字,一定要切合实际,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要在“百名工建指导员下基层”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工建指导员的作用,要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点工作责任制,区别不同类型的企业,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企业工会对照检查,寻找差距,确定目标,制定措施,逐步规范。
(三)科学评定,群众满意。
要建立比较科学、简便易行、讲求实效的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努力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创先评优与普遍评定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和开展各种活动,都要以职工为本,让职工群众满意,体现企业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
(四)总结经验,典型引路。
各基层工会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培养和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企业工会工作不断提高水平。
四、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培训,学习宣传。
3月20日至月底为动员宣传阶段。这一阶段要通过对工建指导员和企业工会干部进行动员培训,统一认识,掌握要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基层工会要将学习宣传贯穿于活动始终,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总工会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宣传《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市委办下发的《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及有关方面重视支持企业工会建设的典型,学习宣传各种企业工会建设的经验,学习宣传在企业工会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工会干部的事迹,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及各界人士的认识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形成浓厚的企业工会建设年的活动氛围。
(二)对标规范。
第2、3季度为对标规范阶段。每一个企业工会要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适用条款为标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即对标),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逐步健全规范本企业工会工作。
对于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的企业,可以以企业工会为单位,也可以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为单位,由区总工会确定其应该重点达标的基本条款,进行对标规范。
对于工会工作基础好、能够达标的企业工会,要开拓创新,打造企业工会特色品牌,引领我区企业工会工作攀登新的高峰。
各级工会要继续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对照《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确定适用该工会的条款(即应达标的条款)并计数,再对照检查该企业工会已经达标、基本达标和未达标的条款并分别计数,填写《企业工会建设对标规范群众满意评定表》(附件1)。针对基本达标和未达标条款,制定改进和达标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的规范化。
(三)科学评定。
第4季度为评定阶段。企业工会建设的评定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达标率和职工群众满意度。达标率在评定时通过再次对标来确定,并由工建指导员确认。职工群众满意度测评可在内的职工(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或职工群众人数较多、代表面较广的会议上进行,也可以组织比较正规的问卷(附件2)调查来进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参评人数不要少于30%,100人以上的企业参评人数按职工代表比例的要求确定。要计算出总得分(公式见附件3),记入《企业工会建设对标规范群众满意评定表》,并填写《企业工会建设年度评定结果登记册》(附件4),报区总工会备查。
评定中,要向企业党政领导征求或交换意见,走访职工群众、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做到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总得分在60分以上,可以由区总工会或上一级企业集团工会或上一级产业工会评定为“合格职工之家”;总得分在80分以上,可以由市工会或自治区产业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总得分在90分以上,可以参加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有资格参加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评选,有资格被推荐参加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评选。
通过对标规范和科学评定,为职工之家建设、“双爱双评”、“关爱员工、实现双赢”与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奠定基础,实现有机结合。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为了加强对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确保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取得成效,区总工会决定成立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组宣部长屈呼钢同志担任。
区总工会同时组成两个工建指导组,深入企业指导开展活动。
第一组组长:第二组组长:
成员:成员:
2、交流经验,表彰奖励。区总工会将适时召开专门会议,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命名表彰全区“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并表彰一批“先进工建指导员”。
3、建立季报和季通报制度。每季结束后10天内,区总工会要将上季度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包括组建工会和农民工入会)情况报市总工会组宣部。要充分发挥工运信息和工会网站的作用,及时宣传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经验,通报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工会干部的事迹,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以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附件:
1、企业工会建设对标规范群众满意评定表
2、企业工会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3、达标率、职工群众满意度、年度评定总得分计算公式
4、企业工会建设年度评定结果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