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1

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第3页

的能力,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
(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创建“平安新坝”提供队伍保障。按照“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等警”的方针,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公正效率意识、第一要务意识、稳定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转变政法队伍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方式和执法作风,把执法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作用。
(八)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平安新坝”提供舆论保障。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乡范围内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人人关心平安创建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黑板报、开辟创建工作专栏和专题节目、举办各种大型宣传活动和制作横幅、张贴标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地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要在显目的位置制作固定标语、宣传牌,使创建“平安”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九)建立激励约束和检查考核机制,为创建“平安新坝”提供组织保障。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具体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要进一步加强乡综治委、办的建设,使乡、村、综治办都要达到有人员、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基础台帐、有业务经费、有工作制度的“六有”标准,确保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要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达标的予以命名表彰;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社会治安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