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树立食药监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州局、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元谋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赋予的监察职能,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出发点,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为重点,着力解决本局在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和谐元谋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确保中央、省、州、县和本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程序规范、依法监察的原则
要依据国家机关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
(三)坚持依法监察、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
要立足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察,严格事后评价处理,切实查纠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监督原则
要把行政效能监察与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更好地发挥本局职能作用。
三、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和内容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二)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州局、县委、县政府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二是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情况;三是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与州局和县政府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2.政务公开情况。一是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理结果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换发证材料受理和初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其它不涉密事项公开情况;二是各项便民承诺服务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畅通**举报渠道的情况;四是规范化管理,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务实机关形象的情况。
3.依法行政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情况;二是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查、审、定及执行(收缴)四分离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与州局和县政府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书》落实情况。
4.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情况。一是工作中是否存在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得力的情况;二是执法过程中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三是有无利用职权之便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开展效能建设,加强内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
5.**举报处理情况。一是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二是对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
四、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以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加强对行政权力决策和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完成工作目标、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为构建和谐元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群众观,不为名利所累,不做金钱的奴隶。
2.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杜绝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从事与管理活动有关的经营活动。
(二)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严格执行罚缴分离。
2.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监管不力、执法不公、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
3、坚决纠正服务冷莫、态度粗暴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凡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办理,并认真执行公示制。
2、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文明办公,讲究文明礼貌,认真落实八项承诺。凡到我局办事的,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一次告知相关事项。
3、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脱岗、串岗,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如因特殊情况,应告示去向。
4、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洁,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和影响公务的宴请。
5、对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对作风差、效率低下、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监察方式
(一)受理行政效能投诉
以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为突破口,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开通投诉网站等方式,拓宽投诉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的积极性,加大投诉办理力度,对投诉的问题,要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及时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依纪依法追究相关科室或人员的责任。对投诉反映较多的岗位或环节,要实行重点监察,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努力提高办理投诉质量和办结率。
(二)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目标任务,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增强行政效能监察的实效。
(三)开展行政效能评估
积极探索制定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办法,形成科学、全面的行政效能考评指标体系,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评估考核,促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加大效能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受理各类行政效能投诉,及时运用监察建议书、通知书等形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凡涉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特别是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关系民生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元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永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迎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仲顺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陶 蕾(办公室主任)
李正祥(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科科长)
文炳冬(法规科科长)
许 聪(市场监督科科长)
宋菲菲(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局纪检监察室,李迎春兼任办公室主任,陶蕾、宋菲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州局、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学习动员阶段(3月至4月)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自查自纠主要针对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对查出问题严重而且影响较大的按规定处理,对有错误但不构成违纪违法的干部将按照干管权限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发现有违纪违法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至10月)
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督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等情况。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至12月)
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州局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严肃纪律,落实制度。
3.突出重点,抓好监督。
4.规范管理,建立机制。
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