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活动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1/7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活动的工作方案第2页

提供宣传素材,广泛、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参建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有一个可靠的群众基础。

㈣加强指导,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全市各法院要按照市委创建“平安”领导小组和市中院创建“平安”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深入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要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全面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

全市各法院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根据“平安”创建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上述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改正问题,确保“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