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检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办事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街道成立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派出所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有关分管领导、安办、经济办、财政所、城管办、城管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办,主任由安办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街道相关部门、社区抽调。
各社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
三、重点整治的内容
1、违法建筑和违章搭盖的清理整治,消除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及灭火救援的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木屋毗连区、棚屋区违章搭盖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2、出租房屋、沿街商业店铺的火灾隐患整治,消除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电线老化、破损),杜绝木屋毗连区、棚屋区内私房出租和沿街商业店铺违章搭建阁楼住人的现象。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车通道清理整治,消除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挡车墩和其他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通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现象;清除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等设置架空线路以及其他影响消防登高车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金浦小区要加强防范),拆除居民小区影响人员逃生的违法安装防盗网(城管办、城管中队要整治到位),解决居民小区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不善、无法正常使用影响灭(本文来自那一世范文网,转载请注明)火救灾的突出问题,确保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5、加强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栓无水,设施被破坏的要及时上报。
6、饭店、商场、学校、网吧、寺庙、超市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负责,社区配合);对公共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欠帐的,应及时上报区消防大队。
7、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违法建筑整治,彻底消除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建筑、仓库使用性质,增加火灾危险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村南社区要严格防止龙院路8号内企业集聚地“三合一”现象的回潮。
8、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登记,上报街道安办,由安办汇总后向区政府报告。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整治,结合前一阶段摸排情况,有关社区要在派出所的配合下,加大整治力度,消除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各社区主任是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并报街道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包社区领导以及街道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社区的整改。
五、集中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1、街道于4月13日召开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区会议精神,并邀请区消防大队练参谋讲授消防安全知识。
2、各社区近日内要召开楼组长会议,迅速传达贯彻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4月20日前在主要路段悬挂横幅标语,在醒目地点张贴宣传标语30条,掀起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高潮,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
3、街道、各社区要在4月20日前出一期关于“百日消防整治活动”宣传专刊,公布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行动的范围、重点、内容、要求和区、街、居举报电话,发动居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和整治工作。
4、街道统一印制百日消防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致居民(本文来自那一世范文网,转载请注明)群众一封信,各社区要在4月30日前入户发放完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5月1日前各社区要将动员部署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道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落实整改阶段
1、各社区从4月20日起即可边宣传边排查登记,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填写《福州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
2、5月20日前,各社区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排查整治完毕,将排查整治登记表上报办公室,并注明确实无法整改的单位和原因,由办公室汇总后向区政府报告。
3、5月20至30日,街道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先行督查各社区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并与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挂钩,兑现奖惩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
6月5日前各社区对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与《福州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一同报送办公室。
六、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观念,充分认识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分工协作,责任到位。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认真开展本辖区、本系统的集中整治行动,竭尽全力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图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街道下拨3500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各社区消防安全活动专项经费。集中整治期间,要建立五项工作制度:一要建立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奖励制度。二要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四要建立集整治联络员制度。五要建立集中整治信息交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