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贷后管理检查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联社贷后管理检查方案

检查方法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246)(抽查)
1 有无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审查是否为非农贷款、跨区贷款?
2 是否为已入股社员,并持有股金证(有无股金证复印件)?
3 有无绿色贷款证,并审查是否超信用发放贷款?
4 查看其有无不良贷款记录?
5 登陆信贷管理系统,查看其信用等级和实际是否一致?
6 有无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协管员的介绍及推荐意见?
7 是否存在借新还旧贷款(查看以前贷款记录,是还后贷,还是贷后还)?
8 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9 核对综合门柜系统检查日1246科目的数据与信贷管理系统是否一致?
10 贷款合同有关事项是否完整,有无涂改遗漏的重要事项?
二、农户贷款(1231、1241、1251、1255)
1 贷款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借款人身份证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质)押物产权证明)
2 是否存在借新还旧贷款(查看以前贷款记录,是还后贷,还是贷后还)?
3 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4 核对综合门柜系统检查日贷款科目的数据与信贷管理系统相应科目的数字是否一致?
5 贷款合同有关事项是否完整,有无涂改遗漏的重要事项?
6 有关信用社评级资料是否完整?
7 保证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合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保证意见书》、财务报告等)。
8 抵押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合规?(身份证明,抵押物权利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函等。)
9 质押人提供的资料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合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质物鉴定和价值评估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质押意见书》等。)
10 审查调查报告是否合规?有无未调查事项?(抵质物的所有权是否进行了调查、抵质物的变现能力及价值是否进行了调查,并发表了调查意见)
11 5万以上的农户贷款是否执行了按季收息?对于未按季收回的贷款利息是否执行了相关挂账制度?是否进行利息催收?对于以后收回的挂账利息是否按规定记收复利?复核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12 抵押物是否进行公证?表外入账是否正确?是否视同现金管理?
13 贷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对于超权限贷款是否进行了上报审批?
三、自然人贷款
1 是否超限额发放(30万,新增)?
2 贷款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借款人身份证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质)押物产权证明),对于贷款资料复印件是否进行了核对?(由核对人注明的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
3 贷款主体资格是否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有无60岁以上无经济能力人的贷款人或担保人?
4 是否执行了审贷分离制度?贷款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贷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5 有无贷前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报告是否规范?(是否按68号文件要求调查)
6 贷后管理是否到位?(进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贷后调查,有无首次跟踪贷后调查,有五级分类认定表及工作底稿)
7 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包括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变动情况?
8 每次检查是否有文字报告或记录?
9 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10 贷款合同是否完整?(68号文件)
合同是否采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内容填制必须完整,不得涂改?
相关条款是否与贷款业务审批的内容一致?
客户部门是否当场监督客户、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信贷合同上签字、盖章或盖指模,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检查借款合的笔迹和印迹等)?
11 抵押、质押是否合规?抵押、质押物权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和保管?抵押物是否进行公证?
12 贷款的主体是否合适?有无借名、冒名贷款?
13 对于及将到期的贷款是否发出了到期贷款通知书?
14 贷款利利率应用是否正确?对于按季收息贷款未按时收回的是否进行了催收?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未按时付息等到其异常情况是否作了贷后检查分析?
15 对于大额自然人贷款,有无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
16 贷款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逆程序发放贷款?
17 贷款展期是否合规?(展期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展期贷款申请书?抵、质押人是否在贷款展期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展期”的意见?有无展期调查报告?与贷款人、担保人是否签订了《贷款展期协议书》?
四、农户联保贷款(1247)
1 贷款资料是否齐全?(联保协议、联保贷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各联保农户近三年的家庭收入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2 通过各联保农户近三年的收入证明,计算年均收入,确认该成员的最高贷款额度,看是否存在超信用发放贷款?
3 是否根据单个联保小组成员贷款实际需求、生产经营情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核定其信用额度?联保小组的贷款额是否超过各成员的信用额之和的50%?
4 检查各联保户成员有无不良记录?联保小组是否为直系亲属?是否在5户以上?是否单独立户?有无固定住所?有无本地户口?最高贷款期限是否超过3年?
5 农户联保贷款是否实行按季收息?有无贷款台账?
6 对种养专业户、多种经营户的联保贷款,每季度是否有一份贷后检查报告?
五、企业贷款(1232、1233、1234、1242、1243、1244、12454)
1 检查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借款人身份是否真实并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
有无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会(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专营证件。相关复印件是否经有关信贷调查人员核实?
有无客户的经济或财务状况资料?有无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主权益变动表以及销量情况,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有无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或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有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有无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卡和有效贷款卡?
有无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有无合资、合作的合同和验资证明?
有无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无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若为有限责任客户、股份有限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有无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指的是贷款申报时)?
有无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有无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有无中长期贷款项目,必须提供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
有无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无客户的印鉴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式样?
有无保证人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提供借款担保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
有无保证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保证意见书》、财务报告等。)
有无抵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抵押物权利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函等。)
有无质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身份证明,质物鉴定和价值评估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质押意见书》等)
2 有无贷前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报告是否规范?(是否按68号文件要求调查)
3 有无首次跟踪检查表?首次跟踪检查表的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15日)作出?
4 检查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检查借款人各项资料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判断其真实程度
6 检查担保人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具备担保能力
7 检查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8 贷款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逆程序发放贷款?对于需报备的贷款是否进行了报备?
9 检查《保证合同》是否与《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相一致,是否合法有效
10 检查《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是否经过评估,最高可贷额是否在规定的折扣比例内,抵押物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抵押物有无《担保法》中禁止的抵押担保物;
11 抽查贷后检查报告及记录,测试贷后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贷后检查报告是否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借款人及保证人的信用状况,充分反映借款人信用风险的预警信息;
检查是否对借款人因改组、改制造成贷款变化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落实;
检查展期原因是否真实,展期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借新还旧”是否符合区联社的条件和标准,有无自定标准情况。
12 检查贷前报告和记录
①检查调查报告质量,包括了解信贷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准,报告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内容充足、条理清晰、观点鲜明、结论准确;
②了解贷前调查报告是否实地考察借款人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