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工作意见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2/15

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工作意见第2页

公司、沈阳中北通磁科技有限公司、沈阳中恒新材料公司、中科三耐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学院等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围绕重点行业需求,大力开发资源节约型、绿色环保型、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新材料。重点发展金属新材料、有机高分子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重点建设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现代建筑产业园和现代陶瓷产业园。到2015年,力争实现产值450亿元。

1.金属新材料。重点发展服务于机械装备、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材料、多金属复合材料,高技术新型金属结构材料、功能性特种合金材料。

2.有机高分子新材料。重点发展丙烯酸橡胶、合成纤维、环境友好型专用涂料等精细化工材料,新型酶制剂、高性能水处理剂、蛋白酶催化合成等生物化工材料,新型高性能工程塑料、有机硅、有机氟、白炭黑等化工新材料,高性能、新型催化剂及助剂材料。

3.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重点发展服务于建筑业、冶金、航天航空、军工等领域的现代节能环保建筑材料,高效环保添加剂,高性能陶瓷制品及产品性能改良剂等。

4.先进复合材料。重点发展碳纤维原丝、聚丙烯腈碳纤维、碳纤维预浸料、碳纤维复合电缆芯、碳纤维复合材料风力发电叶片等。

(六)新能源产业。

依托沈阳鼓风机集团公司、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集团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沈阳中科天道公司、沈阳工业大学风能技术研究所等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以新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开展传统能源清洁利用,推进康平、法库等风电场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建设。重点发展风电装备、核电装备、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半导体照明应用产品。重点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风电装备产业基地。到2015年,力争实现产值450亿元。

1.风电装备。重点发展1.5mw-3mw单机大容量风电机组,掌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核心关键技术,研制叶片、齿轮箱、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配套,完成设备总装及零部件制造布局。

2.核电装备。重点研制核电用泵、阀,突破关键瓶颈,形成设计、制造和成套能力,全面掌握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机组主泵、阀设计制造技术,建设百万千瓦级核泵、核阀研制和试验检测基地。

3.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新型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配套零部件,建设中国北方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那一世范文网

4.太阳能。重点研制太阳能电池及相关配套产品,建立从原材料加工、设备制造、产品应用、系统设计及安装为一体的产业链。

5.半导体照明。重点发展led背光源、显示屏、大功率芯片及其他半导体照明产品,开发城市现代照明控制管理系统。

(七)节能环保产业。

依托沈阳隆达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禹华环保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把加强环境保护与发展循环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垃圾处理余热发电、秸秆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余热供热、区域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工程。重点发展节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环保关键技术和装备。重点建设沈阳市静脉产业示范基地。到2015年,力争实现产值400亿元。

1.节能关键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余热余气循环再利用、燃煤催化燃烧节能、工业废水沼气发电、变频器调速节能、干熄焦、热泵节能等技术和装备。

2.环保关键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治理成套设备、大气污染治理成套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置成套设备、环境监测和环保监控仪器设备等。

四、加强新兴产业载体建设

(一)加强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

突出铁西、浑南、沈北产业聚集区特色,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产业集聚优势。预留产业发展空间,规划发展新的产业集聚区域,促进新兴产业园区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要素集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化企业外部发展环境。

(二)着力培育新兴产业领军企业。

支持已形成产业基础优势的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收购国内外关联企业,购买专利技术,进一步向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竞争优势,实现快速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项目信息平台,围绕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潜在的市场,采取点对点、产业链招商的方式,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加快形成优势产业。大力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一定市场规模的大型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

(三)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构建产业链条。

要围绕核心产业和核心区域,以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专门化发展,形成产业链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多元化发展、结构合理的产业集群。大力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集聚和关联产业释放效能,促进关联企业的发展,提高产业系统集成和成套总包能力,促进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

(四)强力推进自主创新平台建设。

加大对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原创成果。加强前瞻性工作,围绕重点培育的产业,大力引进、发展新的研发机构,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提高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研发水平,加快产业进程。

五、创造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动新兴产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开发专利、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等自主创新活动,着力提升新兴产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激发创新活力,进而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建设新兴产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产业园区、产业基地、核心企业,整合资源,建设公共技术共享平台、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专业数据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降低企业技术开发成本和产品检验测试成本,提高对新兴产业的服务水平,增强集聚产业的能力。

(三)实施新兴产业人才开发战略。

加强新兴产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工作,完善多层次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改善人才创业环境,激励人才发展。出台特殊政策,加快领军型人才引进速度,邀请两院院士担当新兴产业领军人物,大力引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在重点行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积极引进一批带项目、带技术、能够创办企业、带动产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推进产学研合作,形成人才资源合力,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围绕重大产业关键性技术开发,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开发国外、省外人才资源利用渠道。推行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科技奖励力度,调动新兴产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积极推进产业联盟建设。

建立产学研结合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由政府部门牵头,产业领军人才领衔,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行业学会、协会建设,组建多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科技对接,产业与人才对接,为企业提供直接实用的技术服务,增强科研工作的应用性,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五)加强对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

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各类财政性资金向新兴产业倾斜。在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设立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项目的支持。通过贴息、补助,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租赁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上市、发债、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种途径,多方筹集资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改善初创企业融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新兴产业,增强初创企业生存发展能力。

六、完善发展新兴产业工作体系

(一)成立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全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根据各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成立若干重点产业发展推进组,落实工作责任部门,全方位、全过程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进产业发展。各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新兴产业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国家重大专项等重要规划的衔接,加快全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产业重点,规划空间布局,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发展措施,争取更多的项目、企业进入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获得国家和省的支持,使规划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立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加强新兴产业的统计工作,建立能够准确反映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

(四)建立新兴产业发展考核机制。

将新兴产业发展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并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形成发展新兴产业的工作氛围。

(五)出台《沈阳市新兴产业指导目录》。

根据国家、省对新兴产业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沈阳市新兴产业指导目录》,每2年对《目录》进行一次修订,作为确认新兴产业和企业享受政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