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1/3

司法局关于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政法委、综治办《关于强化社会治安环境整治推进“十项民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核心,充分发挥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强化人民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维权、扶助作用,使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具体措施

(一) 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要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好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培训,争取每次县里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时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同时通过法律赶集、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农村广播、板报、粉刷各种标语、编排演出各种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针对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犯罪中占70%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大校园普法力度。继续推行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学校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至少在每学期开学和期末放假时上一节法制课。继续实施“小手拉大手”工程,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三是积极探索创新企业普法新形式,推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每年对企业一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培训,切实增强职工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维权能力。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采取案例研讨和专家讲座的方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专题讲座。同时通过法制文艺演出、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制作法制橱窗、分发法制宣传资料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四是充分发挥县司法行政网的作用,扩大普法宣传范围。不断更新丰富网页内容,大力宣传这个网站,把网站办好办活,增加点击率,扩大宣传面。

(二)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强化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一是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队伍,有计划地进行培训考试等方式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规范调处程序,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确保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街道),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定期组织开展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年均调处纠纷3000件左右,成功率达95%以上,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激化。二是巩固安置帮教成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安置帮教衔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安置帮教五年回访工作,掌握释解人员基本情况,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帮教责任“双保险”,重新犯罪率不超过5%。三是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矫正队伍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健全工作流程与制度,强化档案管理,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利用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和局网站,24小时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二是简化受案程序,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对偏远山区农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及时办理,简化程序,材料欠缺的可以事后补办,以减轻农民负担,必要情况下可以上门办案。对于农村老年人因赡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农民工申请工伤、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农民工子女、农村服刑人员的子女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三是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每年每名律师、法律工作者至少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要求卷宗材料齐全,并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四是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联系点,县直部门联络处的作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四)以新农村建设为依托,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是鼓励律师、法律工作者直接调解和参与调处民事纠纷,组织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特长,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农民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继续落实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团,为企业征山占地、打井取水、增容改造、签订合同和纠纷调处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不断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增强他们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度,使之自觉主动参与处理解决群体性事件。杜绝投诉、上访现象的发生。四是切实加强公证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和服务功能,规范公证办案、结案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十项民心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积极投身于此项工作中来。县司法局成立以局长刘亚慧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民心工程落实情况的汇报,及时调度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2、完善措施,加强指导。要按照落实“十项民心工程”的具体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惠民助民工作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局属各股、处、所、中心要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十项民心工程”的各项工作目标。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采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把落实民心工程列入年度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畅通信息,及时反馈。每月20日前,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及局属各单位要向局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局里由人秘股负责每月25日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