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系统反不正当交易行为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3

区建设系统反不正当交易行为实施方案

区建设系统反不正当交易行为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设局《关于区建设局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纠正工作中形成的错误观念,规范行政行为,使全体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各项制度得到完善,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工作人员健康成长。
二、重点部位
1、设施管理科:现场初审环节、资料申报环节、上级主管部门现场复核环节、审批后具体施工环节
2、综合计划科:日常养护和其它工程考核、招投标管理
3、办公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
三、实施办法
1、加强教育
有计划地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党课教育,通过组织讨论、参观图片展、观看案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通过学习和教育,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意识,提高自觉抵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能力。
2、抓好建章立制
1)制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杜绝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索贿、受贿现象,真正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制度化、公开化。
2)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设施综合养护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标准,进一步规范日常养护管理和考核行为。
3)工程招标统一进入区专项治理办公室操作,所有制度均参照“专治办”的程序和规定。
4)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和程序办理,禁止违规操作。其他物品采购由办公室进行比价,提出采购意见,报所领导审批。
5)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按规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违规处理
对工作中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根据上级部门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1)对情节轻微的,经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的,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弄虚作假或掩盖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