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12/22
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是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城镇带动、民生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建设美丽新、努力实现“一个翻番、两个突破、三个建成”的发展目标的现实需要。全县上下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重要意义,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全力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5年创建,我县经济总量居全市第一,进入全省县域经济20强,农村和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比翻一番;单位gdp能耗保持在0.9吨标煤/万元以下,二氧化硫综合削减率下降20.16%;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显著增强,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95%以上;工业、农业、城镇发展的功能区形成,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建立;工业、农业、城镇废物资源化,无公害处理率达90%;土地利用节约,耕地、林地、湿地保护全面加强,面积保存率达99%以上;城乡居民生态环境意识显著增强,习惯良好、文明;村容村貌整洁,城镇街道清洁,水源清澈。到2017年,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各项考核指标达标,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三、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十大工程”开展创建工作:
1.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程。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科学调整工业布局,引导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和鼓励企业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及技术设备和改善管理、加强原材料和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按照国家定期发布的导向目录,限期淘汰浪费资源和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
2.土地空间开发和节约工程。充分利用我县地域面积广、土地可开发利用潜力大的优势,加大土地空间开发力度,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整理项目,整合资金,实施土地开发,全力拓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空间;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实现集约用地;保护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湿地等土地使用空间,确保不越基本农田“红线”。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商务局(招商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各乡镇等。
3.放心食品生产和加工工程。突出抓好粮食、油料、蔬菜、茶叶、养殖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加快无公害基地建设;培育知名品牌企业龙头,确保“三品一牌”农产品认证达到100个;加大养殖业违规使用抗生素和添加剂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违法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食安办、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
4.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达标排放,对污染较严重的印染、化工、建材、食品企业开展在线监测,督促企业加大对废气、废水的治理力度,认真做好辣妹子整体搬迁、杰新纺织入园等工作;着力抓好矿山污染整治工作,禁止五氧化二矾等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涉重金属有关项目进驻,牯牛山、西安等乡镇的金矿、钨矿和严重影响黄石水库水质的矿产开采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加强医源性废水和废物的处理,加强放射源的有效监管和重金属超标监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等。
5.城乡统筹示范带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大道(原常桃路城乡统筹示范带)建设进度,实现大道沿线城镇化率达70%以上,“三品”认证面积或规模养殖占示范区总量的比重达80%以上,村级道路硬化率达85%以上。努力将大道沿线的陬市镇建成为新型工业重镇、生态农业基地、物流集散中心、现代宜居新区;将枫树维回乡建成为现代农业先行区、民族风情特色区、秀美田园风光带;将青林回维乡建成为创业发展地、娱乐休闲地、现代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农业局、有关乡镇等。
6.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工程。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加强沅水水系综合治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政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山洪等造成的地质灾害。加强城区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缔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加强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禁止投肥养殖,大、中、小型水库全面实现生态养殖;将黄石水库作为市级备用水源切实加强保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各乡镇等。
7.农村环境整治和清洁工程。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成陬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漆河镇、盘塘镇、茶庵铺镇等乡镇的污水处理站建设,其他乡镇也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效减少废水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区域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搞好垃圾的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积极扶持“宝胜”沼气发电、三尖有机肥厂等项目建设,确保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及时回收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控农业面源污染,认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有机肥、农药化肥,减少农药、除草剂、农膜等的使用,确保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少于250千克/公顷。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局、有关乡镇等。
8.森林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开展全民绿化行动,在沿江洲滩地、公路、田园化主干道大力发展防护林,形成功能齐全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和平原绿化林区体系,实现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m2以上;抓紧做好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规、沅水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和万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7%;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工程,认真开展森林生态系统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木材储备和石漠化治理等工程,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森林生态质量大幅提升,覆盖率达63%。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有关乡镇等。
9.县城宜居和文明建设工程。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实现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达100%;完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期工程,实现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完成漳江创业园、陬市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确保工业园污水处理率达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加大县城区小锅炉整治力度,加快天然气入桃工程建设,确保县城区锅炉全部使用天燃气等清洁能源;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全力落实卫生保洁、门前三包等卫生管理制度,全面禁止县城区烟花鞭炮燃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投公司等。
10.生态旅游工程。充分发挥独特的地理地貌、丰富的森林资源、优质的山水环境、迷人的田园风光和独具魅力的人文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栖憩旅游项目;积极抢抓国家大力扶持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鼓励发展小城镇的机遇,以桃花源大开发为契机,全力拓展乌云界森林、沅水湿地旅游开发空间,形成“西有张家界东有乌云界”、“上有古城凤凰下有沅水湿地”的生态旅游线路,努力将我县打造成全市的生态旅游中心和“文化”的旅游中心。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乌云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关乡镇等。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准备阶段(2月—12月)
(1)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分解创建指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2)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环发〔〕195号)文件要求,聘请专家对《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调整修编。
(3)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2.全面创建阶段(2014年1月—2016年12月)
(1)2014年启动省级生态县的申报工作,2015年完成省
级生态县验收。
(2)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创建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2014年8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并获命名,2016年80%以上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并获命名,有关单位承担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全面达标。
(3)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扎实做好基本指标和各项考核指标的材料收集及汇编工作,按年度装订成册,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县生态办。
3.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
(1)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做好迎检前的各项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2)县生态办根据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条件和考核指标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编印和包装工作,向省环保厅申请国家级生态县预验收,根据预验收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
提高。
(3)省环保厅预验收合格后,提请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组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由魏岳林任组长,胡文科、黄沅敏(常务)、林行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行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环保局。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扎实落实、有序推进。
2.落实创建责任。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将创建责任落实到人;要按月、按季对创建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自查,不断查找差距,完善措施,整改落实;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破坏生态环境,干扰生态县建设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各乡镇要重点加快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步伐,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等实行有效结合;县生态办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3.加强督促考核。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单列考核,分值3分,由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细则,负责日常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任务不落实、完成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并限期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