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26
街道办事处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通知》的精神,保障全街道“三改一拆”行动深入推进,规范违法建筑处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推进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全面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及四边三化和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对街道镇、村庄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开展全面改造,拆除近半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应拆未拆房屋、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改造重点区域是按城乡规划建设要求需要改造的地块,建筑外观差、市政设施、公共设施不配套的旧住宅区、旧村;按产业调整、环保要求、消防需要进行改造的旧厂区;因城乡规划调整、改造主要道路、街道的街景立面。
拆除重点区域是街道集镇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占用基本农田上的违建;应拆未拆的房屋;涉及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违建;阻碍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违建;存在消防和质量等安全隐患的违建;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群众反响强烈和上级交办督办的违建;河道两侧规划控制区;主要道路两侧规划控制区(特别是高速公路及连接线两侧、椒北大道)、涉及高污染、低小散项目违建。
二、工作目标
(一)“三改”目标:旧住宅区、旧村的改造(整治),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基本完成现有入城口整治,提升集镇形象。
(二)违法建筑管理目标:一是“控新”。坚决控制、拆除新产生的违法建筑,从4月1日行动开始,一经发现新产生的违法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力争实现违法建筑总量“零”增长。二是“减旧”。坚决整治和拆除一批旧的违法建筑,力争实现三年拆完成区拆除违法建筑考核数。其中拆除10万平方米,2014年、2015年拆除建筑面积根据三改一拆整体部署全面推进。三是“治本”。在“三改一拆”过程中,探索行政许可、日常管理、行政执法相衔接,巡查、发现到处置环节相配套的常态化管理制度、方式,建立“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力争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筑的发生,从根本上治理违法建筑。
三、实施方法
要通过三年努力,全街道既有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遏制新建违法建筑,全面推进旧住宅区、旧村改造,改善环境,提升集镇形象。
(一)“三改”方法
1、整体改造。对于区块重要,城市规划或城市功能置换需要,具有较高的改造价值的旧住宅区、旧村,采取“推倒重来”的改造模式。
2、局部改造。对于目前对街道形象影响较大,实施整体改造难度较大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在规划指导下,确定近期局部改造的范围,局部区块实施“推倒重来”,其他区块实施综合环境整治。
3、综合整治。对于目前对街道形象影响不大或属于城市规划控制地区,改造压力不大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采取综合整治的模式,通过局部空间整理、建筑外观改善、市政设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秩序管理规范等措施,提升环境品质。开展综合环境整治,做到交通便利、环境美化,体现地方特色。对主街道街景立面通过“拆、变、整、修、饰”等方法,改造沿街建筑物、道路路面、杆线工程、沿路绿化、户外广告招牌、灯光夜景等设施,提高景观水平。
(二)拆违方法
1、督促自行拆除。城管执法、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当事人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督促其自行拆除;当事人为村民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涉及交通、水利、电力、消防等设施的,交通、水利、电力、消防等职能部门或机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
2、委托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筑但是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可以委托城管行政执法、国土资源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拆违实施单位)代为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城管行政执法、国土资源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决定的期限内不自行拆除,也不委托拆违实施单位代为拆除违法建筑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四、实施步骤
“三改一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从现在开始,到4月20日,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违法建筑以及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地块的面积、建筑状况、规划功能、产业现状、权属情况、使用信息、改造和整治意向等,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排出实施计划后汇总上报,对符合两规的经相关部门处理后上报补办手续。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从4月开始,到2015年底,在上报的基础上,经街道“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核实,街道根据目标任务,按严重影响规划、交通的,影响重点工程推进的,社会影响面广的、顶风抢建的违章拆除先于其他违章建设拆除的步骤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街道每年对各村进行专项考核排名,在此基础上,三年行动告一段落后,街道办事处对“三改一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和考核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三改一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室,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三改一拆”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三改一拆”工作实行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责任机制。街道办事处是“三改一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筑整体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联合执法行动。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全程参与区政府及我街道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违法建筑不予受理土地审批、土地权属登记,依法移送违法用地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违章建筑,全程参与区政府及我街道组织的违章建筑联合执法行动,依法移送违章建筑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水利、交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违章建筑行为。派出所要主动配合违章建筑整治和查处工作,做好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时制止和处理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消防机构及工业部门负责做好堵塞消防通道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违章建筑的评估议定、执法管理和查处工作。供电及供水部门要做好违章建筑水电违法行为认定及查处工作。各行政村要坚持“一盘棋”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以工作为先,主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规划引领。“三改一拆”行动要遵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做好违法建筑认定。“三改”项目要结合重点区块的提升改造、重点工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逐个编制改造规划或方案,坚持项目带动,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四)责任追究。纪检部门负责违章建筑的责任追究工作,对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章建筑的行为进行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的,要在整改拆除期限内自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拒不整改拆除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预警约谈,提出告诫,督查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区纪委、监察机关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各村不认真配合、失职渎职影响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进度造成影响或安全事故的,对村主要领导视情予以约谈、问责及年度考核评定不称职,对于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广泛宣传。制订“三改一拆”“舆论宣传引导方案,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公开信等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三改一拆”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政府坚决打击遏制违法建筑的决心和信心以及人居环境品质的提高,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参与“三改一拆”工作。各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积极支持和拥护“三改一拆”工作。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
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