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9/3

工商系统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实施方案

市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办法》及《西双版纳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成本控制推进方案》,根据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推进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行政成本控制在省、州工商局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原则,结合工商财务“四化”建设目标,着眼于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政,降低行政成本支出,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集中有限资金实现“三个到位”“六个好”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五项指标”、“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创建效能工商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二、行政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及目标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经省局批准修建的办公楼外,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三、主要措施(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1、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计划,拟完成市局的新“三定”工作,科学规范设置基层工商所、工商分局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从严加强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上报州局审批后执行,做到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3、在“新三定”基础上,按照州局的要求做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工作,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杜绝虚报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冒领财政资金情况发生,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4、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人事教育部门在“三定”期间,加大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责任部门:财务室、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室。)(二)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及执行控制,规范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1、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管理方式,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在全系统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大额资金的支出,做到先预算审批,后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的严格性和合理性。2、根据“行政成本控制”有关规定细化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集体当家、民主理财、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原则,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缔“小金库”。年底及时公开公用经费及大宗项目经费收支情况,确保预算经费的执行公开、透明。(责任部门:财务室)(三)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管理1、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公务用车必须在编制内购买、配备和使用,提倡购买节能环保型车辆;车辆调配、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必须逐级做到先按程序上报,再按州局的批复执行,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制度;购置、维修和保养须在统一招标采购指定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市工商局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成本。2、严格报批程序,控制购车成本。为实现系统内新购车辆合理配置,确保购置经费“零增长”的成本控制目标,全市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购置及成本控制指标纳入州局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购置公务用车的,必须逐级上报,待省局上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执行。(责任部门:财务室、办公室)(四)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数,严格履行会议经费预算编报、会前审批、会后决算制度;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凡不属会议开支范围的费用,不得在会议费中报销;提倡就地开会和召开无食宿会;计划财务室建立会议经费支出台帐,确保压缩20%的目标实现。严格庆典论坛审批制度。今年原则上不在举办庆典论坛等活动。(责任部门:财务室、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五)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和经费1、按照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年度内预算管理及经费先行审批的管理规定,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无论参加何种类型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凡出访、出国(境)经费属于单位自理或部分自理的,其出访计划、经费预算必须先行上报州局审核,报经省外办、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能成行,不报批者,视为违纪。2、严格执行“报帐制”,市局财务部门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内办理审批、核销手续。不得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不得核销虚假费用开支,对每笔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均应建立专帐进行核算,坚决制止因公出国(境)旅游行为。(责任部门:财务室、人事教育股)(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严禁组织目的性、针对性不强的考察,切实减少出省考察团组和人数,因工作需要,确需出省考察的,事前必须制定详细考察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市局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线路以及经费预算进行核销,不得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压缩指标范围内。(责任部门:财务室、人事教育股)(七)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1、严格控制新建和改扩建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一律不再新建行政机关办公楼;因地震、地质灾害等原因确需新建办公楼的,必须逐级上报省局,由省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建设标准新建;凡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支持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逐级上报省局,由省局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严格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维修改造。,一律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维修改造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确需维修改造的,按规定标准审批和执行。(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室、机关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八)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1、全市工商系统公务卡结算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启动, 7月1日全面启用公务卡结算。2、参照《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法[]269号)和州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局的公务卡报销管理细则,保证公务卡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责任部门:财务室)四、实施步骤(一)实施阶段(4月-6月)全市工商系统的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工作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保持一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1、4月上旬,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省局下发的行政成本控制统计报表口径,认真完成行政成本控制统计报表基础数据()上报工作。2、4月下旬,按照行政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制定全系统的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上报州局。3、6月底,完成市局在职人员公务卡办理工作。(二)深化阶段(7—10月)1、数据上报:7月上旬,完成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统计报表数据的上报;完成上半年执行情况及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完成工商系统报表上报工作。3、7月1日起,全局全面启用公务卡结算。4、10月前,完成上报1-3季度统计报表数据的上报。5、10月,重点抽查、整改落实。由市局“四制办”开展重点抽查调研,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三)考核总结阶段(11月-1月)1、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2、全年数据上报与总结:1月5日前,完成全年报表数据上报及工作总结。3、组织考核:由市局“四制办”按照州局的统一安排,对行政成本控制落实情况进行分项量化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对未完成目标控制任务的单位进行问责。五、工作要求1、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落实,在州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2、市局财务部门要履行责任到位,对本局的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做好督促落实和相关的协调工作。3、市局纪检监察室要与财务、人教、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o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