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7/30

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

中学师德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师德考核,特制定我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制度。
一.建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机构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进一步加强师德学习和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同志女儿回信的精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文件和要求,提高师德学习的针对性,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激发教师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
2.持续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影响,利用板报、广播、专栏,多角度宣传,全方位展现师表形象。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年度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是: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模范遵守新的<<中小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导学生。
(2)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专业发展意识和行动具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心理健康,与领导、同事和学生家长关系融洽,和睦相处。
(3)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无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驱赶学困生等行为,无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无校外办班、兼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无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等。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所任学科在全县处于前列。
(5)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媒体进行过宣传报道和参加过市级(含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优先。
3.推荐方法
(1)评选师德标兵应在对本单位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的基础由进行。
(2)我单位在上报推荐名单之前,要在本单位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4.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师德标兵”申报表
(2)“师德标兵”典型事迹材料1份,字数在3000字左右。
(3)本人师德档案:包括<<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一份、学习笔记、个人评价材料、本人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媒体师德事迹宣传报道材料原件或相关材料等。
中学师德实施细则
一、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学生和家长实行无记名投票评议。
二、对学生和家长的评议面应覆盖教师所教授的所有班级,并不少于所教授学生人数的60%。
三、根据<<学生和家长评议教师问答卷>>,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回收和统计后,记入<<师德考核表>>。
四、考核方法
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无记名民主测评为主,实行教师自评(占30%),学生和家长评议(占30%)、同事互评(占20%)、领导班子评议(占20%)四方面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分数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在80-90分者为良好,在60-79分者为合格,在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中学师德奖惩决定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晋级、聘任、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参评各种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者为市级师德标兵推荐人选。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教师,可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2、师德考核档案是如实反映教师师德修养的重要依据,是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的基础材料之一,是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评选各种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