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7/18

开发区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区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切实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坚决遏制“衙门”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不办”问题,提高服务水平;杜绝个别单位、个别局室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范围、时间
(一)整治范围
镇、办,区直各部门党员干部。
(二)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活动8底月启动,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一是安排部署阶段。各单位8月底完成方案制定。二是自查自纠阶段。镇、办及区直各部门于9月上旬完成自查自纠,9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纪检部门。三是明察暗访阶段。由区纪工委牵头,抽调人员对全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四是总结汇报阶段。9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分析、综合评估专项整治工作,向纪检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三、整治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问题。
3、监管缺位。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等问题
4、推诿扯皮。重点整治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5、庸懒无为。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6、行为失范。重点整治服务窗口和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
7、效率低下。重点整治服务窗口和单位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8、纪律松弛。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9、顶风违纪。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自建培训中心或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出入私人会所,以接待等为名修建楼堂馆所等问题。
10、索拿卡要。重点整治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等问题。
11、权钱交易。重点整治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领导干部子女“吃空饷”;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整治方法
(一)自查自纠。对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照责任和个人承担的职责,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逐项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受理投诉。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明察暗访。纪检部门协调行动推进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四)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出现的违规、异常问题实施监控,重点进行预警纠错,加大对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违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责任人限时整改和反馈。
(五)查处问题。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由纪检组督办,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
(六)倒查追责。对查出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既要严肃追究各单位、各局室的主体责任,又要严肃追究有关监督责任。
(七)通报曝光。个别地方、单位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出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八)民主评议。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作为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九)严格考核。各地、各单位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由区纪检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和暗访由纪检和监察协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单位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认真排查整改。各地、各单位要敢于正视问题,深入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以及行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
(四)加强建章立制。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性变种。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慢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从根本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