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争做“四优”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7/12
国企争做“四优”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国有企业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组通字[]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为根本目的,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二、目标要求
(一)争创“四强”党组织的目标要求
1、政治引领力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华能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引领企业认真践行“三色公司”使命和战略定位,推动公司积极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推动发展力强。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绿色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的完成,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不断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实现“三大三强”的有机统一。
3、改革创新力强。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融入中心、进入管理、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打造新优势,实现新超越。
4、凝聚保障力强。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三色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凝聚群众,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二)争做“四优”共产党员的目标要求
1、政治素质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岗位技能优。积极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骨干力量。
3、工作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带领职工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
4、群众评价优。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廉洁从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部署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评选标准和表彰办法,进一步细化争创活动的内容和推进措施,使活动目标要求更加具体,更加贴近企业、贴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工作实际,便于操作,利于实施,确保争创“四强四优”活动取得实效,逐步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二)活动载体
各单位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要总结和坚持以往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载体,继续在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盏灯”、“为党旗添光彩、为单位献良策、为华能作贡献”等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当好主心骨,做好带头人”、“亮身份、促发展、树形象”等活动;在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员示范行动”,开展“党员先锋号”、“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在组工干部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要通过各种有效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评选表彰
1、评选范围。“四强”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公司系统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四优”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公司系统在职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四优”共产党员中占一定比例。
2、评选名额。公司系统将表彰“四强”党组织20个、“四优”共产党员100名。
3、评选程序。评选按照“层层推荐、逐级遴选、择优表彰、向一线倾斜”的原则进行。基层企业党支部推荐到基层企业党委(党总支),基层企业党委(党总支)遴选后推荐到二级单位党组(党委),二级单位党组(党委)遴选后,按要求填写《华能集团公司“四强”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华能集团公司“四优”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同时附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四份,报送集团公司。基层企业党委(党总支)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评选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推选出的“四强四优”典型过得硬,标杆立得起,导向作用好,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4、表彰奖励。经集团公司党组审定后,分别授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强党组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优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所在企业可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对于获得集团公司“四强四优”荣誉的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将择优推荐参加中组部、国资委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5、时间安排。争创“四强四优”活动从开始,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特殊情况可专题开展,在评选年度“七?一”前后或党建工作会议期间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争创“四强四优”活动评选表彰办公室,成员由政工部、人资部、监察部、工委负责同志组成,政工部牵头具体组织。各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开展争创“四强四优”活动,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活动。各级党委工作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集团公司将把争创“四强四优”活动纳入对各单位的党建绩效考核。
(二)坚持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以开展争创“四强四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要把开展争创“四强四优”活动与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企业内部开展的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结合起来,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协同效应。在开展争创“四强四优”活动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单位的典型经验,及时解决基层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保证活动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分类指导
各单位要把创新精神贯穿于争创“四强四优”活动始终,既要传承以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在形式和方法上开拓创新。要坚持因企制宜,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具体目标和措施,特别要注重在基层党支部和生产经营一线党员中精心组织、富有实效地开展。要继续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积极参加地方党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区域公司、产业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真正使争创“四强四优”活动为企业所需要、党员所拥护、员工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