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机关学习型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5/4/23

县教体局机关学习型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体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推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打造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在全局上下形成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
有新境界,在理念上有新突破,在素质上有新提高,在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工作上有新成效,不断推动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各级重要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积极性高,能够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等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积极参加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并带动周围的同志一起学习。
3、学习成果突出,能够熟练掌握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做到学以致用,用所学的知识指导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明显的成绩。
四、评选办法
1、评选从集中学习出勤、笔记情况、考试成绩、理论文章撰写上交、学习成果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细则附后)。
2、年终汇总成绩,共评出10名“学习型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300-500元)。
3、局机关党支部严格依照本办法年终评出6名“学习型先进个人”,教研室、师资培训中心、体育中心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参照本办法,年终各评出1名“学习型先进个人”,上报局党委办,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学习型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办公室负责评选的考核、统计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办公室每季度要将学习出勤等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并做好考评的各项工作,确保政治学习有效开展。
(三)注重选树典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办公室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学习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带动全体,推动机关学习扎实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学习型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长效机制,在机关上下形成爱学习、比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机关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县教体局机关“学习型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中共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