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细则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3/15

区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细则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