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5/2/19
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街道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零星工程的操作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手续和质量控制方法,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及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零星工程,是指工程预结算造价在10万元以内且不在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招投标范围之内,可直接确定施工单位的新建、扩建、维修、基建配套工程等。第二条: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先审批后实施;2、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须执行招标程序;3、原则上零星工程须同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条:成立街道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组,由人大、纪检、基建、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申报工程计划;2、审查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3、编制工程预算;4、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5、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和管理;6、组织工程验收。第三章: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第一条:街道各部门(单位)先向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报《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途、申请理由、经费估算等。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和工程预算,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第二条:审批完成后,将《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申请表》,并附工程预算提交街道零星工程管理领导组研究,主要领导审批,确定立项,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确定方式(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第三条:项目立项后,由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具体组织进行招议标或竞争性谈判,并将评估报告或谈判情况汇报至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组,以此确定施工单位。第四条:施工单位开工后,工程管理部门视情况委派现场负责人对施工过程全方位管理,并负责现场签证等工作。第五条: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第六条: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办理结算业务。第七条:办理结算业务时,需附工程申请表、工程验收单。第四章:临时用工第一条:临时用工是指为道路维护、绿化养护、环境清理、房屋及设施维修等发生的短期零散用工。第二条:办事处根据市场用工行情定期制定临时用工费用标准,并据此进行结算。第三条:临时用工须填报《临时用工审批表》,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二条:本办法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附件一: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有零星工程向零星工程管理办公室申请零星工程管理办公室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和工程预算报分管领导审批不予立项街道零星工程管理领导组研究项目立项材料符合要求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正确填报《零星建设工程项目申请表》材料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
附件二:街道办事处零星工程申请表编号: 日期:申请部门: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本期工程估算:申请部门签字: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意见:街道办事处临时用工审批表编号: 日期:申请部门:用工名称:用工内容:用工开始时间用工结束时间用工费用核定:申请部门签字: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意见:附: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