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创建“六型机关”实施意见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7

优化发展环境创建“六型机关”实施意见

为提高效率,改善管理,强化监督,促进勤政、善政、廉政和依法行政,营造良的发展环境,抢抓历史机遇,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委、政府《关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创建“六型机关”的实施意见》(县发[]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责任型、廉洁型机关(简称“六型机关”),以解决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不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行为不廉洁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创建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机关

1、加强政治理论学。要加强对中央各个时期重大决策部署及党的理论新成果的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适应新形势下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对省、地、县重大工作部署和措施的学习,树立大局观念,理清工作思路,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

2、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一是加强对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工作的基本技能,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改革发展新时期现代专业技术,增强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三是培育职业道德,充分发扬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创造性地抓好本职工作,不断满足党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3、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确定学习重点。把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用结合。年终将对个人学习的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通过完善学习制度,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效果。

(二)创建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型”机关

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政治思想素质高的管理人才队伍,选派专业技术精、责任心强、能把关审批业务的人员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地、县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认识上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服务质量差,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等扰乱经济发展秩序的问题,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取消、下放、合并和调整的方法,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大力精减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职能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所有审批和服务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审批权限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授权到位,窗口首席代表配备到位。进驻政务中心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签批、收费、制证和办结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政务中心完成,杜绝窗口成为“收发室”或“登记处”现象。合理设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将不需要现场踏勘、技术论证或必须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设置为即办事项,授权派驻窗口当场办结。二是规范服务行为。要提高办事服务质量,为在我县落户或准备签约的非公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加强窗口人员纪律管理,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结时限,千方百计让企业和服务对象满意。在办理工作中,发现因干部作风不正,责任意识不强,造成企业或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将严格追究具体办事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三是高质量服务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快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等管理体制建设,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绿色通道”,需报上级审批的,将全程跟踪服务,在承诺时限内,收集相关手续资料代理企业到上级部门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三)创建职责量化、快速高效的“效能型”机关

1、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局属各单位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体系,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履职尽责内容,对失职失责的岗位人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2,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妨碍经济发展的问题。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和非公企业对各单位在改进管理、履行职发挥职能等方面出现的作风不实、违纪违法等问题的举报。坚决查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设障刁难、暗箱操作及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等不作为和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并实行“一事一整改”,及时将查处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创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法治型”机关

l、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梳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主体依据,依法合理裁量幅度,建立自由裁量公开、审核、备案、说明理由、告知、听证、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实行“首查责任制”,依照“首查”为主、协调统一的原则,由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联合进行检查。由一个部门检查的,情况及处理决定抄告其他部门,杜绝多头检查。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养成依法办事,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习惯。领导干部要熟悉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创建履职尽责、运转协调的“责任型”机关

1、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对年度工作目标随时跟踪督查,发现工作不主动,全局意识不强,存在敷衍应付、作风漂浮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建立督查通报制,对年度工作目标及重要工作、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通报。

2、健全首问责任制。环境监察大队在****工作中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根据情况承诺一定时限作出相应处理,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并给来访人员明确答复。对因工作不力,推卸责任,服务态度不端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健全问责制。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司责的暂行规定》和《地区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规定》,对在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力、违规决策和决策失误、效能低下以及在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行政过错行为,采取警示谈话、诫勉谈话、考核扣分、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创建公平公正、清正廉明的“廉洁型”机关。

l、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经常性地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廉政典型教育,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严格约束自己,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不折不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严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十不准”规定,建立一套以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的长效机制,确保本部门不发生任何不廉洁的现象。一是严格禁止各类涉企评比、达标活动。未经上级授权或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办涉企评比、达标活动,严禁向企业乱收费或拉赞助。二是严禁各种摊派。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摊派、集资.乱罚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产品等。三是严禁巧立名目,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性接待吃请或节日期间拜年活动。四是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搬家酒、升学酒.生日宴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3、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局属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本部门干部职工的行为和思想动态,发现干部职工有违纪苗头时,要及时纠正制止,对已造成违纪违法的,坚决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办,防止违纪行为进一步恶化,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建立由局长任组长,2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六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各单位要根据总体部署和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3、将创建“六型机关”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l、强化纪律监督。加大对落实提高机关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强化责任追究.对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违规审批等问题的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是局属各单位。